红网攸县12月24日讯(通讯员 王延 贺晓鸽)湖南攸县刘姓男子多次因盗窃罪,先后8次被判刑。2015年3月出狱后,刘某不知悔改,又到医院去偷病人及病人家属的“救命钱”。12月24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攸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刘某出生于1977年,因犯盗窃罪,2001年被判有期徒刑二年,2005年被判有期徒刑一年,2006年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2007年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9年被判有期徒刑二年,2012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2013年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14年11月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5年3月12日,刘某出狱后,见攸县县城各街道都有巡逻点,在街上盗窃的难度较大,便想到了到医院去盗窃。4月至10月,刘某在攸县第二人民医院、攸县康民医院、攸县人民医院,盗窃病人及病人家属财物共17起,涉案金额19000余元。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检察官提醒,医院的人员流动性大,人员混杂,病人及病人的亲朋好友一定要保管好财物,不要让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来源:红网
作者:王延 贺晓鸽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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