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开福12月29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黄乐)采用技术开锁,多次行窃小区居民财物的陈某某、刘某、丁某、刘某某、蔡某,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于12月28日以犯盗窃罪,对这5人分别判处4年4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陈某某等5人均系湖南省桑植县农民,其中3人为“80后”,2人为“90后”;2人有吸毒史,1人有犯罪前科。2014年12月11日下午,陈某某伙同刘某溜至雨花区绿地桂花城云树苑6栋一户人家,由刘某望风,陈某开锁入室,盗得被害人江某铂金耳坠一对,价值9480元。
经查:陈某某等5人在2014年11月至3015年2月期间,先后单独或纠合,在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区、雨花区等地,26次以技术开锁的方式入室作案,盗窃被害人家中现金、金器、笔记本电脑、香烟等物,总价值62854元。其中陈某某参与作案19次,盗窃价值达38270元;最少的蔡某也有7次盗窃,涉案价值达15475元。
2月5日,陈某某等5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黄乐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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