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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付单日限额 从5000元升至1万元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蔡平 编辑:王嫣 2015-12-29 09: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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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8日讯 今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网络支付的账户分类与监管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管理办法》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个人消费者的单日累计余额支付限额,可由5000元提高至1万元。

  网购族不受太大影响

  对比7月底的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了修改:一是优化了个人支付账户分类方式,从两类扩充到三类;二是对支付机构实施分类管理,根据支付机构分类评定情况、支付账户实名制落实情况制定了差别化监管措施。

  整体来看,《管理办法》针对网络支付的额度限制仅限于账户余额,银行卡网银支付与快捷支付不受新规的影响。

  同时,“蚂蚁花呗”一类的无忧支付产品,也不受余额支付限额的约束。比如,在“双11”这样的特殊节点,消费者进行大额消费时,可以用快捷支付或蚂蚁花呗进行付款,不会影响购物体验。这也意味着,用户在使用网络支付进行日常消费时,其使用体验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单日支付限额升至一万

  针对个人卖家这一网络支付的特殊使用群体,《管理办法》也给予了相当大的空间。

  具体来说,《管理办法》规定,当网络支付平台的评级达到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时,其平台上的个人卖家只要符合Ⅲ类账户开户标准,持续从事电商经营6个月以上且期间使用支付账户收取的经营收入累计超过20万元,就可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管理办法》中关于余额支付额度的限制。

  而针对个人消费者,管理办法规定,在支付机构评级为A且满足实名比例要求时,则II类、III类账户的单日余额累计交易限额可由原来的5000元上调为1万元。对于用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不属于《管理办法》规范范畴,不受限额约束。

  ■记者 蔡平

  业内

  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对于《管理办法》的发布,支付宝方面表示,新规对于互联网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对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将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

  在《管理办法》中,央行还首次明确了建立“支付机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的新思路,鼓励行业中合规经营、有充分风险管控能力的企业更好地开展服务和创新,同时也对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更好的保护,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蔡平

编辑:王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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