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政策,目前省定最低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标准。中央和省财政按全省最低标准平均补助50%,具体补贴制度由省财政根据各地发展情况确定,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对象为: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可以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通过后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湖南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可以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通过后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来源:红网
作者:杨剑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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