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嫌疑女子柳某,47岁,湖南怀化人,早年曾在一家正规企业上班,因嫌工资较低,于2010年下海经商。2011年3月,柳某遇到南县男子章某,人生轨迹发生改变。章某常向柳某灌输其有路子能赚大钱的理念。柳某见章某平常不工作却出手阔绰,认为其肯定是个有能耐的人。加上章某为人幽默,能说会道,柳某顿时对其深信不疑,拿出积蓄近7万元,交给章某请求入伙。之后章某带着柳某进入“公司”参观,参加学习班。这一切令柳某耳目一新。又听说公司所接“某某阳光工程”是国家扶持的连锁经营项目,背景雄厚,柳某便决定跟着干。
事实上,这只是一个以发展对象多少按层级分红谋取利润的新型传销组织。为坚定柳某入伙的决心,章某当即返还柳某一万元,并且告诉柳某如果能拉人进来,每月会挣得更多。柳某尝到了甜头,满脑子都是“拉人挣大钱”的念头。2011年至2014年,柳某随同组织拉一百余人入伙,涉案资金达600余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贺松 柳兵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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