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雷某珠(65岁)因寻衅滋事,被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12天。由于雷某珠长期呆在农村,几乎不出家门,对外面的世界很陌生,进入拘留所后寡言少语。值班民警通过谈话,教育疏导雷某珠,在生活上给予帮助,让他不再孤独无助。通过监管民警的帮助,短短几天时间,雷某珠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
1月31日上午,雷某珠到期出所。民警了解到其身无分文并联系不到家人的情况后,主动联系他所在村委的村支书,并将他送往汽车站,为其买了回家的车票,再三叮嘱他路上注意安全。回家后,雷某珠专门打电话到拘留所表示感谢。
来源:红网
作者:曾海燕 李柯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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