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微信内容截图
红网张家界站2月22日讯(通讯员 张瑶)近日,一则关于“新交规”从今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传播开来。对此,笔者向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求证得知,这条消息纯属谣言。目前为止,真正在执行的标准,是2012年9月12日公布的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2013年1月1日正式执行。交警部门介绍,这条散播的谣言中,关于交通违法行为面临的处罚有些是错误的,有些说得并不准确。比如“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实际上现行交规中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根据驾驶机动车类型的不同,处罚程度也不同。饮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酒驾被罚,再次酒驾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说到行驶不系安全带,现行交规中的处罚并非记3分,是记2分,且地点是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乘坐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针对这个行为,交警的处罚是不记分,罚款50元。对于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处罚,是记2分,具体罚款数额参考各地具体实施细则。而行驶中抽烟是否要处罚,笔者了解到,现行交规中并没有相关规定,"行驶中抽烟计1分,罚200元”这条属严重误读。但是抽烟会影响车辆驾驶人视线,所以,交警部门建议开车途中不要抽烟。
对于“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交警部门告诉笔者,这条内容不全面,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都是要一次记满12分的,并处罚款200元。而对于“超速行驶,记6分”,根据驾驶机动车种类不同、超速程度不同,扣分情况也不同:驾驶中型以上客车、货车、校车、危险品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记12分。驾驶中型以上客车、货车、校车、危险品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扣12分。驾驶其他机动车(如私家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记12分。驾驶中型以上客车、货车、校车、危险品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上超过规定时速不到20%,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客车、货车、校车、危险品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记6分。驾驶其他机动车(如私家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记6分。
信息中“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这一条引起了广泛热议。现行交规并未对副驾驶座以及后座乘员的年龄进行规定,但出于安全考虑,交警部门提醒,尽量不要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带儿童乘车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来源:红网
作者:张瑶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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