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汝城县大坪镇村民谢某来到自家位于“高坡头”山场边的责任田中劳作。中途小憩时,他坐在水渠旁抽烟,抽完顺手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路边的草堆上,然后继续劳作。不久后,谢某发现山场上的茅草着火了,见一人无法将火扑灭,便赶紧向附近一位挖机师傅求助。挖机师傅报警后,谢某与迅速赶来的村镇干部一起将火扑灭。
23日,谢某在大坪镇政府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汝城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考虑到山火造成的损失不大,且谢某积极参与山火扑救,并主动投案自首,汝城县森林公安局决定对谢某从轻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邓坤 何霁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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