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以来,遵循“低存低贷”的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之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株洲所有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账户存款利率将从上次结息(每年6月30日结息)开始,按一年期定期利率执行。”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科科长袁敏说,存款利率的调整充分考虑到了缴存职工的利益,确保账户余额不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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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1月,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032户2.7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7.1%;新增开户职工1985人,同比增长18.72%;归集资金1.78亿元,同比增长19.46%;提取住房公积金2.67万笔2.05亿元,同比增长10.01%。
来源:红网
作者:若叶 姜馨 蔡欧亚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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