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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来源:红网 作者:杨汝舒 编辑:周芬 2016-02-27 14: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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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命人员从隆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焕华(右一)手中接过沉甸甸的任命书


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红网隆回站2月27日讯(分站记者 杨汝舒)“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2月25日上午,隆回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上,19名新任命人员面对国旗,向宪法庄严宣誓。这是隆回县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隆回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19名新任命人员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彭和生为县人大财经工委主任;决定任命丁加阳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刘维湘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黄胜军为县教育局局长,胡国胜为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吴厚宾为县民政局局长,钱水平为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廖友学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觉民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张治稳为县农业局局长,宁顺招为县水务局局长,张伯赞为县林业局局长,周述明为县商务局局长,张晗为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孙维华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马向阳为县审计局局长,邱家清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聂曲平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期艺为县统计局局长。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后,19名新任命人员依次来到主席台前,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焕华手中郑重接过沉甸甸的任命书。随后,19名新任命人员面对国旗,整齐列队,举起右手,庄严宣誓。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其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2015年12月4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除了沿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有关宪法宣誓誓词的原文,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适用范围、宣誓活动的组织、关于宣誓的基本规程、宣誓仪式场所、宣誓人站位和着装等问题。
  
  会上,县委书记赵湘明代表中共隆回县委对19名新任命的同志表示了衷心祝贺,并向他们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坚定信念,加强学习。在日常工作中严牢记一切权力来自人民这一宗旨,按照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自身工作能力,尽快熟悉新的工作岗位,并将理念信念和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动力、促进创新的举措、领导发展的本领。二是要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要把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埋头苦干,奋勇争先作为自己任职之后的具体要求,不断提高工作的执行力,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抢抓机遇、应对挑战,事事争高、处处争先,不断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三是要做好表率,带好队伍。在新的工作岗位上面对工作要率先垂范,冲锋在前,面对困难要敢于亮剑,勇于创新,把握机遇,面对诱惑要以身作则,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利和组织的厚爱。四是要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依法行政是一切工作的根本原则,清正廉洁是每个为官从政人员的立身之本。今天发放的任命书既是赋予大家权利,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荣誉。希望大家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行为的全过程,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加强党性修养,为自己树立一个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五是要当好公仆,接受监督。为人民服务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准则,希望大家珍惜手中的权利,在日常工作中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向人大、积极向政协汇报好工作,使自己的一切行政行为经得起人民的检查,为隆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自己新的更大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焕华,副主任黄富华、李联群、罗海波、魏松元、刘海秋,党组成员、正县级干部李喜堂出席会议;县委书记赵湘明受邀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汪庆春,县政协副主席胡芒权列席会议。

来源:红网

作者:杨汝舒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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