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靖州3月1日讯(通讯员 龙思瑶)2月28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怀化支队靖州大队民警巡逻时,在一辆停在应急车道上的面包车中,发现驾驶员涉嫌违法穿着制式警服,将其移交至当地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警服属于特殊服装,代表着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为人民警察依法行使权利专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服装不得采用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同或相似的颜色、款式、图案。
当天上午10时30分许,民警巡逻至包茂高速正团冲隧道时,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违规停在隧道出口不远的应急车道内。走近一看,驾驶员睡得正酣,民警立即将其唤醒。当驾驶员摇下车窗时,民警发现他身穿制式警服,肩挂警衔,且佩戴着警号、警徽,下身穿着一条迷彩裤。如此不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的穿着,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于是,民警要求驾驶员提供相关证件,然而驾驶员杨某不仅无法提供自己系人民警察身份的证据,而且对自己着制式警服的事情不以为然。为了确认其是否是人民警察,民警将其带回队部进一步核查。
经查证,驾驶员杨某系某乡政府前联防队队员,2015年离职,目前从事客运运输工作。杨某称,警服是担任联防队员时由联防队发放的,警衔警徽是自己私自装上去的。民警在确认杨某的真实身份后,将案件移交至当地派出所。
民警提醒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将处以罚款200元并扣除6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部《内务管理条例》规定,非警务人员不得着警服,保安人员、维稳队员包括协警不得着警服,违者可处15天以下拘留或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龙思瑶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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