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今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计划审议18件法规草案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编辑:胡弋 2016-04-08 21:18:41
时刻新闻
—分享—

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现场。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讲话。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会议。

湖南省副省长蔡振红出席会议。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宪法主持会议。

  红网长沙4月8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容)4月8日,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湖南省副省长蔡振红出席会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宪法主持会议。
  
  会上,谢勇全面回顾总结了2015年全省立法工作,对2016年立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和安排;蔡振红就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教育厅、省环保厅、长沙市和常德市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对做好全省立法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2015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全年共通过地方性法规13件,其中省本级通过7件法规;批准长沙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芷江侗族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城步苗族自治县奶业发展条例6件法规;并对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等5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审议;对13件国家法律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2016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计划对18件法规草案进行审议,其中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等。此外,还将重点调研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办法、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修正)、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等13件法规。
  
  会上,韩永文指出,要充分认识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基础性作用,发挥地方立法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要以贯彻落实新的立法法为契机,不断创新地方立法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推动湖南省立法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韩永文要求,地方立法工作要以社会需要为导向,以提高立法质量为关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具体来说,就是要坚持依法立法、因时制法;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韩永文强调,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人大立法工作的生命线。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地方党委的领导,不断健全和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立法工作制度,以确保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加快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立项、草案起草、审议表决等立法全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制定地方立法人才培养规划,努力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立法工作队伍。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编辑:胡弋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6/04/08/1049188.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