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上午,送达人员来到被告刘某家,发现刘某家大门紧闭,左邻右舍也无人在家,与原告易某联系后,其也提供不了刘某的去向,于是送达人员到当地社区了解情况,得知刘某是在家居住,只是白天会外出工作,但不知道其工作的具体地址。
为节省送达时间,送达人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赶到刘某家,刘某家依然无人,在询问其邻居后了解到刘某可能在帮人开车,要晚上才回家。
傍晚,送达人员再次到刘某家才找到了刘某,但令人意外的是刘某称其根本不认识原告易某,为稳妥起见,送达人员暂停送达并留下了刘某的电话便于核实。
后在原告易某的辩认下,证实该刘某确实非其要起诉的彼刘某,只是其在起诉时,错把刘某的身份信息当成了同名的要起诉对象的身份信息,这才造成了乌龙。
来源:红网
作者:王兴夏 高璐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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