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2016年“道德讲堂”建设方案》,各县市区示范讲堂、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省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市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建设红旗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在株高等学校(包括高职院校)等单位,必须建设道德讲堂。
每个讲堂要根据需求确保一定面积,要围绕道德建设主题精心设计具有自身特色、易于开展的活动载体,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道德讲堂”建设的各项活动,各讲堂按照“一堂一档”的要求,每堂讲堂都需建一份档案,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反映道德讲堂的全面情况。
“道德讲堂”场所,有播放电视短片的电视机、音响或投影设备;有方便干部群众学习的桌椅设施;有群众发表感言的展示区;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有条件的,还要有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榜身边好人和本地区、本单位道德楷模人物的图片、事迹简介和电视短片。“道德讲堂”的场所可以利用单位会议室、礼堂和市民学校、文化活动场馆等,根据不同人群,分别建设机关、企业、行业、社区、村镇、学校、新市民等七大类讲堂。
“道德讲堂”要定期开展活动、充分利用,组织群众反复参与。严格按照要求,定期一个月两场的频率开展活动,坚持做到讲堂常用、主题常新、效果管用,防止建而不用的情况。此外,“道德讲堂”建设情况将纳入文明创建和绩效考核范畴,市文明委每年命名表彰一批“优秀道德讲堂”“优秀宣讲员”,确定一批“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红网
作者:李林 孙凡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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