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4月1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张树波)本来是出于爱心,主动向求助者捐款,事后却发现求助者已经过世。既然求助者已过世,为何当初公布的求助账号迟迟未销户?这一系列的问题,让市民张先生很烦恼。
4月15日,记者再次联系盲爸妹妹戴女士,面对询问她称自己还没找到银行卡,至于里面到底有多少钱,她并不清楚,否认曾动过爱心善款,也没利用哥哥的事主动要求爱心人士捐款。
对此,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科长张雪芬回应,个人通过微信、微博或者在网络上发起的,向社会人士募集钱物的行为,属于个人求助的范畴,并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她表示,募捐是基于慈善目的,而开展募集钱和物的过程,慈善必须满足公共利益。因此,上述行为不能定性为募捐,也不适用《慈善法》。
张雪芬提醒,现在个人求助的情况比较多,建议大家遇到类似的情况,或者转发相关求助信息时,首先爱心人士要提高警惕意识,主动甄别信息的真假。捐赠人可以在汇款前,与受助人提前联系,要求其提供近期医院的诊断证明,以便识别情况的真伪。
来源:红网
作者:张树波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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