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将蓝山打造成为湘江源生态建设示范区,近年来,蓝山县确立了生态立县战略,立足于现有生态建设成果和经济条件,着力构建自然和谐的城镇人居环境体系、良性循环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使各项创建考核指标达标,在规划期内具备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县的条件。
为此,蓝山县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党委、政府领导工作机制,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根据环保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的要求,科学研究制订了《蓝山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各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依据总体创建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行业生态建设规划。各乡镇编制《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积极组织实施,确保申报成功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期内80%的乡镇要申报成功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
蓝山县还注重优化县城空间布局,加快落后产能、生产工艺、设备和企业淘汰进程,支持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清洁生产项目,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水资源、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资源,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整合矿山资源,推进矿产深加工,提高产业发展集中度、集约化水平。
来源:红网
作者:梁利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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