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要求,全县小学三年级和四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心理健康教育”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各年级“慢性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各年级“环境教育”每学期不少于6课时;各幼儿园“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知识”专题讲座每学期1次。
县教育系统将“健康教育”和“环境教育”纳入学校课时计划,旨在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意见》,参与支持郴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投入参加全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工作。
为抓好课程落实,县教育局将“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纳入学校评价指标体系之中,同时,加强工作过程监督,促使各学校和幼儿园对照要求做到有课表、有教师、有教案、有资料、有图片、有效果。
来源:红网
作者:刘元伟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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