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晚11时许,纪某与洪某(另案处理)窜至汉寿县聂家桥乡村民朱某家屋外,欲盗窃朱家偏屋内的三轮摩托车,被朱某发现。朱某打开房门后高喊“抓小偷”,纪某、洪某闻声慌忙从屋内逃出。朱某与哥哥朱某某分别对纪某、洪某紧追不舍。朱某随后追上纪某,两人扭打在一起。打斗过程中,纪某为脱身,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朱某右臂猛捅一刀,朱某右臂当即血流如注。后来,朱某忍痛将纪某抓获。经鉴定,朱某右上臂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到案后,纪某如实供述其罪行。
来源:红网
作者:陈运亚 刘春林 王钢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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