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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电视购买不到半年内屏碎裂 网友发帖投诉后换新机

来源:红网 作者:陈佳 编辑:胡芳 2016-04-26 16: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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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投诉:创维电视购买不到半年内屏碎裂,售后说是人为
  
  红网长沙4月2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陈佳)“创维电视售后今天已安排给我们更换一台新机,感谢红网。”沈阳网友李先生此前购买了一台创维液晶电视机,使用半年后电视屏幕出现了屏裂现象,厂家拒绝保修。在红网“消费维权”频道的介入后,创维电视售后承诺给李先生更换一台新机。
  
  据李先生介绍,2015年10月,他购买了一台创维液晶电视机。今年春节后,李先生打开电视机发现屏幕出现了针眼儿大的黑点,随后李先生拨打了创维电视售后的电话。“我是在外面打工的,很少在家看电视,今年春节回家打开电视发现屏幕出现了黑点,之后黑点越来越大,我就给创维售后报修了,第二天维修师傅上门,看了几眼就说是人为的。”李先生向记者说道:“维修师傅也没有任何鉴定,直接用肉眼就判定是人为损坏的,称如果要换屏需要3000元,我购买整视才5000元。”李先生遂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帖投诉。
  
  4月16日,红网记者接到李先生的发帖投诉后,与创维电视售后进行了沟通,客服称:“会将李先生的投诉转交至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4月26日,李先生致电红网“消费维权”频道称:“创维电视售后已安排给我们更换一台新机,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潘艺认为:根据我国《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规定,电视机的屏幕是电视机的主要部件,保修期应为3年,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要求销售者为其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若有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不愿调货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退货,并收取相应的折旧费;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货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

来源:红网

作者:陈佳

编辑: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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