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和嘉宾表情各异。图/记者辜鹏博实习生王悦婷
红网长沙5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肖洋桂 实习生 王畅颖 王远芝 通讯员 黄琼 王曲波)食品安全每个人都关心。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可以由省政府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微企业和小摊贩“五小”制定规章。5月9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二十多名各行各业听证代表和嘉宾纷纷发言。会议还透露,该条例今年年内出台实施,并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
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一改过去由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三个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分段监管的局面,调整为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相应的,需要对《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修订之一就是将小餐饮纳入,将《条例》名称修改为《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此次修订未将小微企业纳入,因为其与小作坊小餐饮存在交叉重合。小食杂店过去管理已基本成形。
根据修订草案,食品小作坊是指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较小、生产条件简单,在固定门店或者其他固定场所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经营者。
小餐饮指有固定经营门店,从业人员较少、经营面积较小,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食品摊贩是指不在固定门店从事食品流通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根据修订草案,食品小作坊和小餐饮应当分别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食药监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证和小餐饮许可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政府划定经营地点内的食品摊贩进行登记,发放食品摊贩登记证。
此次修订体现了分类监管问题变化。对于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和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的设立,不再作区别对待,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许可管理;对于食品摊贩不再区分流通类食品摊贩和餐饮类食品摊贩,继续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管理。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李文宗介绍说,收集代表意见后,将再次研究调研,并将前往广东等地实地调研,进一步完善修订稿,然后按相关程序开展下一步工作,争取今年年底出台实施。
听证焦点
如何进行许可管理
修订草案写到,食品小作坊和小餐饮应当分别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食药监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证和小餐饮许可证。
对此,湖南省食品流通行业协会顾问甘应龙认为,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实行行政许可管理,否则一旦出了事故,连责任人都找不到。当然,许可可以简化,采用登记或备案方式。
邵阳高楼法律服务所公职律师尹仕民认为,卫生有卫生许可,工商有工商许可,每个证都办起来费时费力,并且一个小小的店子,要办四五个许可证确实太难了。可以改为事后监督。巢娭毑食品加工小作坊员工沈卫锋也认为,办理行政许可太麻烦,并且该作坊一年就生产经营一个月,辛辛苦苦办理了许可证下来,也不划算。
包装该不该标“小作坊食品”
修订草案第十九条写到,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明显标示“小作坊食品”字样。
湖南湘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玮珏表示支持,认为标示“小作坊食品”字样,可以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
湖南省质监局食安处副处长熊晓甦认为,标识小作坊食品带有歧视性,如果在巢娭毑月饼长沙臭豆腐小龙虾等食品,包装上写着小作坊食品字样,不太合理。
巢娭毑食品加工小作坊员工沈卫锋认为,如果他们生产的巢娭毑月饼包装上标识“小作坊食品”字样,感觉比其他月饼低劣一些,有歧视性,而实际上,该作坊生产的月饼不添加防腐剂等,不会比其他办有许可证生产厂家生产的月饼差。
学生代表
校门一定范围内禁设摊贩
今年16岁的长郡双语中学学生杨斯依是此次听证会上的唯一学生代表。杨斯依说,面对学校周边“垃圾食品”“色香味”俱全的诱惑,未成年人很难拒绝,有时吃了校门口摊贩食品,回到家拉肚子。她还组织了一个十来个人的团队,走访东塘、砂子塘等地的中小学校,发现学校周边固定门面的小餐饮小作坊一般比较规范,证照比较齐全,但校门口的食品摊贩管理还不够到位。她建议,在草案增加一款,即:“设区的市城区幼儿园、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县(市)城区幼儿园、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南门对面,学生们出入必经的主路周围有近30家流动摊位。记者看到,下午5点半下课几乎每家都有学生在吃饭或是打包带走。
来源:红网
作者:肖洋桂 王畅颖 王远芝 黄琼 王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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