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文明窗口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连续3年在基层院分类综合考核中排名全市第一;检察官整体形象民意调查名列全省第12位,连续21年没有干警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反渎工作连续6年全省排名第一,反贪工作连续3年保持全省先进,20余名干警先后被高检院、省市院表彰。
来源:红网
作者:谭安娜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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