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8月27日讯(通讯员 黄傲杰 罗娟)8月24日,由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狩猎白鹭案在资兴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兄弟,最近没事,哥带你们去山里头玩玩,弄些白鸟卖给蛇场老板赚点外快。”被告人陈某生得知某养蛇场老板以每只3元的价格收购幼鸟喂蛇,此后在途经资兴市唐洞街道赤塘村时,发现当地有众多小白鹭栖息,心里便打起了歪主意。今年4月11日凌晨5点,陈某生便约了李某平、李某坤一同进山掏鸟窝,李某平、李某坤负责上树掏鸟窝捉幼鸟,陈某生则负责在地面上接住和装筐。
发觉白鹭叫声异常后,公安将3人一举擒获,缴获小白鹭幼鸟349只。法庭上,公诉人称,被告在禁猎区、禁猎期进行狩猎,非法猎捕属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小白鹭。面对公诉人展示的翔实证据,3名被告人表示认罪。
来源:红网
作者:黄傲杰 罗娟
编辑:陈佳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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