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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王琴 编辑:陈佳婕 2016-08-27 10: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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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8月2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实习生 王琴)8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南省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道龙介绍了此前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

  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方面,《实施意见》指出: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和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刘道龙介绍,在《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10项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的基础上,《实施意见》增加了4大补充事项,即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就学、就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因食品药品问题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主张抚养、扶养、赡养合法权益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

  刘道龙介绍,在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方面,《实施意见》简化审查程序,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对象和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以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除经济困难审查;逐步建立法律援助对象动态数据库,提高审查效率;开辟法律援助“快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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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双 王琴

编辑:陈佳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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