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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举措问世 岳阳要对严重交通违法“来真的”

来源:红网 作者:陈丽虹 编辑:刘艳芳 2016-09-12 09: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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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岳阳站9月12日讯(分站记者 陈丽虹)郴州“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敲了一记警钟,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 《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岳阳公安交警部门于9月9日就加强道路运输监管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将严格落实文件精神,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实施严格问责。

  【举措一】坚决落实“五不两确保两公示”制度

  按照《通知》规定,在2016年9月30日前,全市所有客运车辆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安全承诺内容和交通运政、公安交警监督电话,否则不得发车。营运驾驶员在发车前必须向乘客作出“五不两确保”(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安全承诺,现场进行遇险逃生演示,落实安全告知制度。

  岳阳公安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人说,凡旅客在乘坐客运车途中,发现车辆或驾驶员未落实“五不两确保两公示”制度的,可当即拨打122举报,也可通过手机拍摄该违规行为,并上传至岳阳公安交警支队微信平台举报。相关部门对该举报核实后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对相关负责任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举措二】大力提升车辆安全标准配置

  按照《通知》要求,“两客一危”车辆必须安装使用实时监控设备;营运客车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锤 (含2把大型安全锤)、消防设备和两个以上的应急逃生出口;应急逃生出口不足的,应改造密闭玻璃窗或安装“汽车遇险车窗玻璃自爆智能系统”。对未按要求安装的营运客车,2017年1月1日起禁止营运。逐步淘汰“单开门”大型客车。停止新投入“单开门”大型客车。现有“单开门”大型客车的经营期到期后不得继续经营;经营期未到期的,由各级人民政府视情况设定期限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今年7月份开始,岳阳公安交警支队启动了公路营运车、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的集中排查,共排查出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重点车辆261台、逾期未检验车辆77台、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77台、逾期未年审驾驶人3710人、逾期未换证1224人、记满12分驾驶人250人。对排查出的上述五类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除下发给县市区交警大队,由各大队督促客货运企业和驾驶人补办相关手续外,还专门抄告给市交通运输局,由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货运企业办理补检、补审、处理违法、学习等手续。接下来,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消防部门提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标准,以及应急逃生改造方案,指导、监督全市客运企业整改落实。2017年后,交警部门将严格根据最新标准,严把车辆审验关。同时,加大路检路查,加大打击、处罚力度。

  【举措三】严格营运车辆市场准入

  据介绍,按照规定,新投入营运的客车(不含城市公交车),总座位数不得超过55座。同时,严格控制超长客运班线审批,停止新增和到期续延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2018年12月31日前,暂停道路旅客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许可(新开业)和扩大经营范围许可。公安部门办理营运机动车注册登记、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经营许可时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存在违规“挂靠”经营行为的,一律注销相关危货运输车辆、客运车辆的经营权。一旦查到长期变相挂靠在外地营运的车辆,将抄告其主要营运地的安监、运管、交警等部门,加大协查打击力度。

  【举措四】强化危险品全过程监管

  岳阳市将加强危险品运输源头监管。严格落实危险品生产、经营、销售和储存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四必查”制度,对未落实制度、违规发货和装载危险品的,依法从重惩处。在危险品重点企业的储存仓库、装载发货点、批发点、卸货区等设立视频监控设施,对其产品运输设置电子门,确保整个流通环节得到有效管控。建立和完善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本地登记异地从业。“四必查”,是指在发货或充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时做到: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驾驶人、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的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悬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要求的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

  【举措五】加强路面、重要关口、重要时段的巡查管控

  岳阳公安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人介绍,将对全市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重点路段实行24小时常态化巡逻执勤,对不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大客车停运制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将根据辖区车流量和重点车辆通行规律,在重要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统筹规划并科学划定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限行区域,对“两客一危”车辆和学生接送车辆逢疑必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同时,交通运输部门要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动执法,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物联网和“大数据”在事故预防、预测、预警中的作用,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化水平。

  【举措六】集中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据介绍,按照《通知》要求,2016年9月底前,岳阳市相关部门将对全市范围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高速公路进行全覆盖式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在一周内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12月31日前,逐台清查“两客一危”车辆。凡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参与营运。强制清除重大隐患车辆。质监部门要对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进行定期检验,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承压类罐体,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对检测不合格的常压类罐车,交通运输部门不得发放道路运输许可证;公安交警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非法改拼装营运车辆要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工商部门对存在非法行为的相关企业,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处罚。

  【举措七】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通知》要求,岳阳市将建立政府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安监、质监、旅游、教育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执法行动,对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将违法违规营运驾驶员纳入社会诚信管理体系,依法依规严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非法委托或承揽旅游包车等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对营运驾驶员饮酒、醉酒、吸毒以及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50%以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措八】实施严格问责措施

  《通知》规定,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对道路运输安全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或辖区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市州,暂停交通建设投资安排和资金拨付。强化事前问责和事故追责。对执行落实不力、执行制度不严,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9月8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唐文发在全市“两客一危”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约谈会上明确指示,将被约谈企业的交通违法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将企业交通违法情况纳入诚信记录,进入交警部门违法记录黑名单库;将企业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绝不留情;对没有落实主体责任、问题整改不到位,且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负责人要依法处理;对教育培训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要对其采取措施;对监管单位(包括交警、交通、安监部门)执法不力,办人情案的,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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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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