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9月1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赵晶 实习生 唐红)“对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普戎镇党委书记向金玲、纪委书记胡秀娟、组织委员符芬芬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日,湖南省保靖县纪委发出通报,对此前将审查对象评为优秀党员的相关负责人问责。
今年7月,普戎镇召开党员培训班,并计划表彰各村党支部民主评议的“优秀共产党员”。7月18日下午,普戎镇党委召开表彰会。会上,镇纪委书记胡秀娟宣读了“优秀共产党员”的表彰决定,该镇亨章村党支部书记彭正林赫然在列。而早在一个月前,彭正林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冒领村公益岗位资金用于个人开支,已于6月17日被普戎镇纪委立案审查。
7月28日,保靖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马上派出调查组核实情况。
经纪委核查,镇组织委员符芬芬事先未制定表彰活动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擅自决定由各党支部自行确定“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各村评议结果上报后,符芬芬既未履行审核程序,也未向镇纪委征求意见。镇党委书记向金玲是亨章村驻村领导,在获知该村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党员人选是“立案审查对象”时,未提出异议;并在未征求镇党委其他班子成员意见的情况下,安排印制正式文件,予以表彰。镇纪委书记胡秀娟在表彰大会上宣读表彰人员名单时,发现“立案审查对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没有中止宣读,事后也未及时向镇党委和县纪委反映问题。
“这是一起典型的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件。”保靖县相关负责人表示。随后,保靖县委责令普戎镇党委及时纠正错误,并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责成县纪委启动问责程序。最终,普戎镇党委书记向金玲、镇纪委书记胡秀娟、镇组织委员符芬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党委副书记左宇、纪委副书记张绍升、组织干事孙皑也分别被问责。
调查期间,普戎镇党委及时纠错、整改。一方面,将各村表彰证书收回,重新审核,通过走访相关部门,对评优人选的相关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并将这一程序固化形成制度,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另一方面,镇党委结合学习党纪党规,进行深刻反思。党委书记带头检讨,其他班子成员均作出深刻检查。记者杨杰妮通讯员邹太平向兴刚
违法生育仍提拔,耒阳5人被问责
9月18日,记者从衡阳市纪委获悉,耒阳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换届期间周铁强“带病提拔”案进行通报,5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经查,耒阳市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启动后,周铁强在组织考察期间,隐瞒其违法生育的事实;东湖圩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罗艺对周铁强违法生育的事实知情不报;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局执行室主任谢军锋、副局长曹梦军在查处周铁强违法生育案后未按程序上报、移送,导致周铁强通过计生审查和提名考察。2016年4月,周铁强被提拔为东湖圩镇副主任科员。2016年5月,周铁强当选东湖圩镇纪委副书记。
根据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为严肃换届纪律,9月13日,经耒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哲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罗艺(东湖圩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耒阳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执行室主任谢军锋(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局执行室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免职;给予耒阳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副主任曹梦军(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局副局长)党内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对周铁强夫妻负有计生监管责任的东湖圩镇计生办主任邓春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免职;给予耒阳市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肖满元(东湖圩镇原政协联工委主任,分管计生工作)党内警告处分;责令东湖圩镇党委、市卫计局党委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
来源:红网
作者:赵晶 唐红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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