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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失独家庭扶助金提至8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赵晶 唐红 编辑:康晓乔 2016-09-19 10: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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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9月1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赵晶 实习生 唐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将得到更多关怀和扶助。9月18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获悉,《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自今年10月1日起实行。按照《意见》,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在国家和省的基础上将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死亡、伤残且伤病残等级被依法鉴定达到三级及以上、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意见》明确,自2016年1月起,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在国家和省的基础上将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根据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将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意见》提出,提供配套收养服务。对符合条件、有收养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优先安排收养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对住房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残疾独生子女逐步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鼓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相关政策扶持,优先安排医疗康复项目,优先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

  《意见》要求,自2016年起,由省计生协会为女方年满49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每年购买一份综合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住院补充医疗等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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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晶 唐红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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