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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产品”蓝山造被市监局依法查处

来源:红网 作者:何明贵 何英学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唐韵 2016-11-02 09: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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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蓝山县分站11月2日讯(分站记者 何明贵 通讯员 何英学)11月1日,湖南省蓝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伪造产品产地、冒用他人厂名产品的不法行为,对杨某生产伪造产品进行依法没收,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蓝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蓝山县杨某创办的钢锄厂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仓库内堆放有大量的钢锄成品,其中堆放着一种在纸箱上和钢锄面板的标签上均印有“云南省昆明市锻造厂造”字样的产品,执法人员对钢锄进行了当场清点,共有40箱,计1000把。经查,该批钢锄是杨某于今年9月初应需求方电话口头约定生产的,并要求贴上“云南省昆明市锻造厂造”字样标签。该批钢锄总货值为10000元,因杨某未收取约定方的定金,对方至今尚未来厂提货,钢锄一直堆放在厂房内尚未售出。

  杨某生产伪造产品产地、冒用他人厂名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的规定,因此,执法人员依法对杨某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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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明贵 何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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