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0日至8月22日,省委巡视第十组对省民政厅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9月7日,省委巡视第十组向厅党组传达了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委巡视办的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落实
厅党组将省委专项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各项工作的一次重大机遇,巡视意见反馈后,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问题、凝心聚力、扎实推进。
(一)坚定整改决心。9月7日下午省委巡视第十组反馈专项巡视意见后,厅党组连夜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整改具体工作。按要求,及时印发并学习了省委巡视组向厅党组的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办领导讲话和厅党组书记的表态发言。9月8日,厅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委有关巡视工作精神,对具体任务进行分解,全厅统一认识到省委巡视第十组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视,是对厅党组的全面“政治体检”,是对全厅党员干部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馈的巡视意见全面深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既充分肯定了厅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主要成绩,又中肯指出了在管党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落实的明确要求和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厅党组诚恳接受、全单认领,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坚决做到不推诿、不敷衍、不留尾巴,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行动落实到位、责任履行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成果运用到位,为推动全省民政事业转型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和坚强保证。
(二)制定整改方案。厅党组成立了厅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段林毅任组长,其余厅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规财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为成员单位,负责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实施,督促指导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整改落实,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公开整改情况并接受监督。督促各责任单位实施项目化管理、倒逼式推进、清单式通报。其中,涉及党建、干部人事等方面的巡视整改工作,由杨薇同志牵头重点抓;涉及案件查处、党内监督等方面的巡视整改工作,由谢卫国同志牵头重点抓;其他厅党组成员和厅领导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巡视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逐条对照省委巡视第十组指出的问题,制定了《省委巡视第十组专项巡视省民政厅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湘民党发〔2016〕13号),采取“深入学习领会、找准问题症结、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的方法步骤,将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分解为4个方面,17项具体整改任务,并建立了巡视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分管领导、责任单位。9月21日召开厅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厅党组书记、厅长段林毅作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强调深入查找“病灶”,找准“病因”,挖出“病根”,以“钉钉子”的精神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会上以厅党组名义印发了整改方案,谢卫国组长就整改方案作说明,会后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严格按照厅党组制定的方案,逐条细化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向全厅干部公示,采取挂牌督办、现场会办、限时办结等办法,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三)落实整改责任。厅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召开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杜家毫书记听取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的讲话精神,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认识到位、行动到位、整改到位。会上,段林毅书记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并对做好下步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厅党组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围绕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主动对号入座,查找自身问题,剖析思想根源,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9月28日,在全省民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调度、通报湘西州、醴陵、茶陵、慈利等地整改工作情况的同时对全省民政系统搞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10月21日,召开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逐一听取机关各处室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存在的问题,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厅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巡视整改全过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调度、亲自督办。9月9日,段林毅书记听取了巡视整改责任分解情况汇报,要求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既要落实好巡视组和厅党组交办的整改任务,又要对照整改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本处室单位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处室单位的整改方案,列出任务清单、进度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整改台账,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贯彻落实,实现整改工作全覆盖。厅党组成员自觉带头,各负其责,率先垂范,率先垂范,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对负责的整改事项积极承担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巡视整改以来,针对直属单位问题,分管厅领导专门开展调研,约谈主要负责人,召开班子整改座谈会,压实整改责任。针对民政资金管理问题,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检查,由厅领导分别带队,到有关市县召集民政局长召开座谈会,通报巡视整改意见,部署具体整改事项,实现了上下联动、步调一致。
二、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抓整改落实
厅党组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在“条条有整改”上集中发力,在“件件有着落”上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见到实效,看到实质性变化。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厅党组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态化、系统化专题研究部署。厅党组书记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召开厅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增强班子成员从严治党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厅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制止存在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三是对涉军政策法规进行系统梳理,组织上访代表前往军委机关、民政部咨询,稳妥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四是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标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严格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厅党组主体责任履责档案制度》、《廉情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约谈制度》等制度。五是印发了《湖南省“十三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围绕民政信息化惠民、便民、利民和民政资金精准监管,明确34项网信转型清单,利用网络等信息技术,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六是召开全省民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深入排查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全省民政系统自查民政服务对象458.2万人次,发现问题1191个,受理举报762件,会同纪委、监察部门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全省处理139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对基层民政资金使用上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了深入研究,编印了《全省民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为建立健全惩处预防机制,确保民政资金项目安全高效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七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10月下旬分片区召开巡视整改座谈会,听取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负责人对专项巡视整改的意见建议,督办市县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并根据反馈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巡视整改工作。
2.针对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组切实破除惯性思维,摆正位置,回归本责。切实厘清厅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找准定位。及时向厅党组通报纪律检查工作,争取厅党组和主要负责人的重视与支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参谋,出好点子,推动厅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同步落实。二是正确处理“敢”监督和“会”监督的关系。纪检组创新监督理念和方式方法,将监督重点从过程监督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从对具体事项的监督转到对履职情况的监督上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组织经常性监督检查,突出抓好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做到抓早抓小。对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充实纪检工作力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各处室单位党支部纪检工作,各党支部明确了一名纪检委员或纪检专干,探索建立纪检人员作用发挥的评价、激励、考核等机制,提高履职意识和履职责任,发挥纪检职能作用。目前由机关党委一名副调研员具体负责落实机关纪委日常工作,并做好与省直纪工委的对接联系。省荣军医院、省福彩中心设置了专门纪检机构;省军供总站、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分别配备了纪检专干;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向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申请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推进“三转”,落实纪检组长(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巡视期间共收到38个问题线索,其中,直接反映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问题12件,反映市州民政系统的问题21件(含移交县市纪委调查的4件),反映基层非民政领域的问题5件(均移交县市纪委调查)。建立了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实施挂号督办。涉及厅管干部的问题线索,需初核、立案的,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对反映问题线索笼统或为一般性问题,由分管厅领导找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核实情况,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反映厅直属单位所管人员的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交直属单位进行自查,纪检组实时督查指导;对反映涉及民政业务领域的信访线索,责成有关业务处室局牵头,会同市州民政部门认真调查核实,每周向驻厅纪检组反馈一次办理情况,有效形成了责任到人、分头督办、快查快结的工作机制。经核查反映问题属实的,要求有关单位部门立行立改,涉及违纪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进行严肃查处。对涉嫌违纪干部的处理,严格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及时向省纪委、省委巡视组汇报调查核实进度及处理建议,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严肃处理。对实名反映问题中未查实或诉求明显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逐一做好反馈解释。截止10月底,除按巡视组要求移交县市纪委调查的9件信访线索外,其余由省民政厅负责处理的29件线索,已核实29件,完成率100%。对其中经调查问题属实,须追究纪律责任的人员已进行立案调查。
3.针对党章意识有所弱化,党建工作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厅党组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突出党建主业意识,积极履行厅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年初厅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全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定期清单通报,年中和年底分别开展党建述职评议,督促落实党建责任。厅党组成员定期到分管处室局和直属单位调研指导党建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党建工作动态。二是修订出台《中共湖南省民政厅党组议事规则》,新增了党组工作职责、组织原则、工作纪律等内容,强化了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内容,明确了党政会议原则上分开召开。三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检查指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确保党建各项工作、活动和保障得到巩固和提高。四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中,对“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普查形成常态长效督导机制。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厅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督促各党支部做好相关记录。五是加强党建知识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深入基层讲党课 服务群众我带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党建知识学习活动,强化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党建知识学习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入脑入心、真学真信、实学实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探索用信息化、网络化的方法加强党员教育,开展网上党支部活动、微信宣讲、微党课、网上党建知识竞赛等。六是严格按规定收缴党费。根据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开展了党费补缴工作专项整治,厅机关以及4个直属单位应补交的党费已全部补缴到位。
(二)直属单位监管方面
4.针对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较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并把福利彩票销售厅场地及其他门面租金收入上缴省财政非税。二是规范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修订了《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检查办法》,明确直属事业单位重大财务事项要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每季度终了后1个月、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告。指导直属单位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财务和资金管理。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10月中旬,组织直属单位财务负责人、市县民政部门财务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共180余人,在长沙举办了为期2天的财务管理业务能力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四是完善内部控制建设。9月18日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3家事务所承担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任务,9月29日召开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已完成流程目录的梳理与设计、内部控制预评估和调研诊断工作,预计11月底前将全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5.针对直属单位物资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情况核实工作。参照湘财政〔2014〕14号、〔2016〕4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标准,对省荣军医院2013年以来5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比对,没有发现违规情况。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鼻窦设备、心电图等设备属于省荣军医院可自行采购的范畴,物资采购程序规范;省荣军医院财务人员没有严格审核,于2015年10月31日在支付电梯设备尾款时,仅凭领条向湖南动力电梯有限公司付电梯款,公司现已补开税务发票,并由该公司提供了书面说明;其余5笔均为工程尾款,前期施工公司已将工程款总数分别开具过总发票,省荣军医院根据施工进度分批进行付款,不需重复开票。目前康复楼工程项目已通过省财政审定。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健全落实政府采购规定的具体办法和经费报销管理办法,完善物资采购审批程序,严格报销审核程序。三是定期对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6.针对违规将公款借给个人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5年省军供总站因年底财政资金被收回,无法按期结付工程款,向承包单位零星维修工程的某老板借支工程材料、工人等费用。截止2016年7月全部借款已归还。已督促省军供总站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正按程序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7.针对违规兼职领取报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省军供总站5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的营销部门兼职(另有1人为临聘人员),违规领取兼职绩效工资,目前所领绩效工资已全部追回。二是督促省军供总站制定了绩效管理办法,完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三)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人事工作方面
8.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太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问题整改小组,对干部人事整改问题进行逐项研究、梳理,制定责任清单和时间清单,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实行销号管理。二是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组织厅党组班子成员和人事处干部认真学习干部政策,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民政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选人用人制度规定的标准、原则、程序和纪律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标尺。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工作,规范干部提名、酝酿各个环节,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集体研究、民主讨论、科学决策,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工作记实制度,完善有关会议记录,完整体现干部人事工作讨论的过程。三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情况进行摸底,明确了编制和职位空缺数,计划对干部进行适当交流,特别是对同一职位任职年限较长的干部进行有计划的调整,进一步盘活干部资源、激发干部活力。四是严格干部考察审查。严格执行档案专审、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干部选拔任用中,对于纳入考察对象的干部,坚持执行凡提必核、凡提必审,对身有“硬伤者”一律排除在外,防止带病提拔。严格考察、考核程序,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及时归档,做到有据可查。五是加强档案审核管理。对档案资料缺失的,通过到省档案馆、省市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查阅历史资料,绝大部分已经补全,个别通过发函要求商请相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同时,研究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的转递、保密和保管,确保干部档案管理的严肃性。
9.针对厅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有关政策文件。组织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二是学习借鉴其他省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管理的经验做法。通过实地考察、电话咨询等方式,学习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配套制度和经验做法,到省人社厅、财政厅进行衔接沟通,争取指导和支持。三是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对暂未进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对职责定位进行了初步明确,完成了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四是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指导和监督。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建设,督促各直属事业单位建立了配套的绩效评估制度。
10.针对“三超两乱”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编制管理工作。厅党组进一步学习了组织人事方面的政策,自觉增强编制纪律意识,要求摸清底数、严格控制,预防“三超两乱”问题发生。二是通过转任、调任、改任、自然退休等方式,干部超配问题基本解决。三是对厅内调剂人员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根据民政业务不断增加,编制很难增加的情况,下一步将通过干部调整,考虑各处室局职责、任务和人员情况,适时调整岗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四是研究和解决停薪留职问题。组织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学习事业单位管理相关制度,明确不得办理停薪留职。
11.针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不优、活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省委组织部反映现实问题。段林毅书记、分管领导和人事处的干部多次向省委组织部反映了我厅干部队伍现状,请求省委组织部进一步重视和关心民政厅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年轻后备干部培养和选用,采取有效措施调整班子结构,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二是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力度。制定了《湖南省民政厅干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对干部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制定相关规定。下步将继续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积极推进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通过送训、外挂、下挂、交流挂职等形式,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加大基层公务员遴选力度,严格遴选条件、程序,继续推行厅机关新入职年轻干部的初任培训班制度,确保优秀公务员入选和接受系统化教育培养。
(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方面
12.针对下拨的民政资金和民政项目建设监管乏力,致使惠民政策在某些地方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醴陵市民政局已责令石亭镇收回发给上访人员的救灾款,并对相关直接责任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茶陵县民政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2015年挤占的优抚资金由财政予以偿还,并已明确民政行政事业经费将在2017年足额预算安排。湘西州民政局将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吉首市火葬场建设,目前吉首市火葬场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火化设备采购工作也已启动;湘西民政局2015年社会福利资金当年已按要求拨付到社会福利院,指标文号分别为州财社指8号、州财预81号、州财社指68号,年末没有结余,其他民政专项资金也于今年8月前全部下拨到县市及相关单位。二是加大民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9月1日下发《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湘民函〔2016〕70号),将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完善三个阶段,重点检查和纠正民政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的问题,10月12日下发《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组织专项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湘民函〔2016〕80号),明确由厅领导带队,选派厅机关相关处室局和市县工作人员组成7个检查组,对14个市州进行民政专项资金检查。目前检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当中,10月底已完成现场检查工作,11月初将形成检查报告,并将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通报各地政府分管领导。下发了《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清查工作的通知》(湘民办发〔2016〕15号),要求各地对孤儿基本生活费打卡发放、及时发放、足额发放、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对全省重点民生实事进度、残疾人两项补贴、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对重点工作未落实或落实情况不够好的地区进行了通报。副厅长杨薇带队对全省社会福利工作进行了抽查。三是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在前期专项整治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调研督查、重点检查的基础上,9月28日,组织召开了全省民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调度推进会,以“零容忍”的态度深入排查,持续发力,将专项整治与厅党组巡视整改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惩处力度,有效防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四是规范公益金管理。为加强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今年与财政厅联合制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公益金的资金安排、资金分配、资金拨付、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等内容,特别是规定了因素法分配采用的具体因素及比重,提高了资金分配的规范性,有利于科学高效分配公益金。五是加快项目库建设。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项目库软件开发中标单位;组织软件公司开发人员到湘潭等地实地调研考查了民政项目,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意见;8月份召集厅机关相关处室局负责人对软件信息平台进行修改和认证;10月份完成系统平台开发任务,并先后举办厅机关相关处室局和市州民政局项目管理负责人培训班,预计该项目库软件平台11月份正式投入使用。
13.针对违规公款消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省军供总站委托旅行社承办新员工赴娄底、常德培训,公款报销费用不规范;2名财务人员借参加培训之机到新疆旅游报销往返差旅费用6468元,已责成当事人退还公款旅游费用至该单位财务账户,追究省军供总站主要负责人和参与旅游的2名财务人员纪律责任。二是2013年军供彩票服务中心用于客人消费、促销、中奖、餐饮经营、客房经营等正常经营性开支,在财务做账时列支科目不规范,已责成省军供总站加强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制度;省军供总站违规购买礼品报销的费用2742元,该项费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退还。三是省军供总站无接待公函,无审批手续违规超标准接待开支,已责成省军供总站补充完善接待手续,加强财经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是结合“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特别是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定期开展“三公”经费检查,不断巩固整治成效。
14.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重复领取绩效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省福彩中心2015年违规发放的干部职工通讯费补助已组织在编在岗职工全额退回,于10月13日统一上缴至省财政厅国库处。二是省军供总站重复领取的绩效奖已全部收回。三是认真进行清理整改,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补贴、福利的发放范围和标准。定期开展职工补贴、福利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15.针对存在个人消费以单位名义挂账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当事人用个人资金结清酒店所有签单消费款,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及财务、内勤人员加强廉政教育,增强纪律意识,严守财经纪律,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16.针对变相捆绑福彩专营专卖许可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和省军供总站经与长沙市福彩中心多次协商门面租金一事,对门面租金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说明,明确表示该费用除租赁费外,实际还包括物业、水电、食堂搭餐等管理费用以及停车位的租赁费等。双方将进一步协商,按照市场价重新签订合同。二是进一步规范福彩机构专营专卖管理,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待收回前期装修改造等投入资金后,再按长沙市市场价合理收取租金,不得获取额外利益。
三、抓好制度建设,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我厅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效,许多问题已经得以解决,还有一些涉及体制机制的复杂问题,需要长期整改落实。下一步,厅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和此次专项巡视的要求,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劲头、更强的韧性、更严的举措,持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以党的建设新成效强力推进全省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取得新成绩。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厅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驻厅纪检组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教育。定期举办廉政知识讲座,开展警示教育,发布廉政信息,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从思想上防控。二是抓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在去年底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各类资金管理实际进行细化规定,制定《湖南省民政社会事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彩票公益金支持省级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民政厅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湖南省民政厅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使用规定》、《湖南省民政厅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与维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湖南省社会福利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20余个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文件,形成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体系。三是抓监督。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加大执纪办案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监控力度,健全完善运作规范和工作流程,从程序上防控。四是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好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从责任上防控。
(二)持续抓好后续落实。继续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松手、不减压,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将组织开展“回头看”,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需要一定时间深化整改的,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加快整改落实进度、加大监督检查强度,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跟踪督查,加快进度,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质全面完成。三是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来整改的事项,要敢于动真碰硬,不断完善和强化措施,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有力有序地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全力确保巡视整改实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氛围继续打基础求突破。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靠程序运行的工作机制。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程序,在资金使用、项目审批、人事任免等方面,通过厅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二是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权力事项,科学配置岗位权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程序制约。坚持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作流程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营造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法治氛围。三是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考核评价和惩戒问责机制,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四)切实强化监督检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防止前紧后松、防止矛盾积压、防止简单粗糙、防止短期效应”的要求,再接再厉、一鼓作气,不断把整改落实工作引向深入、落到实处,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一是进一步加强自我监督。实施重点事项督办制度,将属于长期整改落实的重点事项,进一步细化分解到相关处室单位,明确责任人和目标任务,加强跟踪督查,严格考核问责。二是充分发挥驻厅纪检组的监督作用。对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由纪检组牵头抓好督办落实,加大执纪办案力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都请纪检组参与,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起来。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重要政策制定、重要文件出台等,都请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参与,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属于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整改落实问题,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王学强;联系方式:84502091;邮政信箱:长沙市东风路276号湖南省民政厅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2281717190@qq.com。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夏君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