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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业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夏君香 2016-11-10 17:59:3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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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19日至8月22日,省委巡视第六组对省林业厅党组进行了巡视。9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林业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林业厅党组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迅速部署,制定方案,立行立改,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全面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厅长邓三龙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副厅长吴彦承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杏武任副组长。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厅级党员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负责领导分管处室、单位的巡视整改工作。厅属各单位相应成立了本单位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巡视反馈的六个方面19条意见,厅党组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巡视整改责任分工方案,逐条细化分解,明确牵头负责厅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各处室、单位按照整改任务分工,迅速拿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是强化检查督促。集中整改期间,厅党组先后召开18次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调度推动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采取不定期会议形式,梳理整改情况,建立督办台账,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切实做到整改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省林业厅党组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研究巡视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倒查制度缺陷,以一个问题的整改带动相关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构建起一套管用、务实的长效机制。整改期间,全厅共制订、修订16个相关方面的重要制度(规定),增强约束力,促进作风转变,巩固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坚决有力行动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管党治党方面

  1、关于党纪法规意识不够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不断提升党纪法规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后举行了厅党组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邀请省政府法制办专家作了《构建现代法治思维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专题辅导报告;召开了全省林业法治工作会议;通过网络学习和在线考试,积极组织了201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二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厅党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明确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今年以来召开的15次党组会议,有6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还专门研究拟定了干部轮岗交流暂行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党组工作规则、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制度和学会协会清理意见等5个办法,部署了党组织关系排查、党组织按期换届等7项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执行有力、有责必究的党委主体责任体系。三是进一步规范厅党组会议。组织厅党组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重新修订了《中共湖南省林业厅党组工作规则》,并根据巡视整改意见调整完善厅领导分工。四是突出抓好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每两个月至少集体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6次12天。

  2、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驻厅纪检组先后5次组织林业厅机关纪委和厅直各单位纪委、监察室的同志,就如何解决执纪问责宽松软、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等问题学习了有关法规和文件,研究了具体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坚持执纪监督全过程参与。通过执纪全过程跟踪,彻底改变执纪监督重结果审查轻过程监督、重执纪问责轻提醒教育的现状,把全过程监督贯彻到监督执纪的每一个环节。三是坚持执纪问责从严从快。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者严惩不贷,切实改变执纪监督宽松软的现象。中秋国庆期间,驻厅纪检组抽调11人,组成3个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形式,到厅机关大院、厅直单位、公园、酒店、家属生活区等地开展明查暗访5次,对发现的2起问题进行了问责和处理。四是加大办案力度。纪检、监察职能部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切实做到了监督执纪不失位、不缺位。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林科院后勤中心一名干部部队服役期间收受好处费”的问题,专门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3、关于民主集中制度执行不够好的问题。一是明确今后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重要政策措施的出台,必须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二是严格执行《湖南省林业厅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对决策进行全过程监督。重大项目建设和涉林资金实行集体审批,必要时多方征询意见,进行专家论证。三是强化权力运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成果的科学运用。

  4、关于政治规矩意识比较淡漠的问题。一是全面加强党员政治规矩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和“不折不扣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讲话精神,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贯穿党风廉政建设的主线。组织全厅党员干部开展了两次集体学习,观看了《难忘的岁月》、《我的长征》等红色教育电影和《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二是针对在巡视期间“少数部门对巡视工作支持配合不够”的问题,厅党组对有关人和事进行了专门核查,纪检组长代表厅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红脸出汗”式谈话,责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照党纪党规和《条例》强化认识,自我反省,深刻检讨。同时要求全厅上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涉林专项资金监管方面

  5、关于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的问题。一是组织专项资金稽查。对2014~2015年全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以及森林抚育等专项资金进行稽查。同时,结合 “雁过拔毛”整治、纠“四风”以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健全内控制度。成立了以邓三龙厅长为组长的厅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启动会议,选定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以评促建”方式,分析业务风险,编制内控手册,构建内部控制长效机制。三是针对省林勘院列支与林地建设等没有任何关系的4笔费用,组织了专门调查,纠正了财务上混合统筹使用的做法。

  6、关于个别领导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安排资金项目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湖南省林业厅专项资金计划分配审批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分配实行集体决策。二是推进内控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为建立内部监督和评价机制奠定基础。三是按照有关要求,实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流程、评审公示、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在门户网站“五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关于资金监管不到位、基层贪腐、“雁过拔毛”等问题。一是建立内控评价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深入开展“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对51个重点县市区进行了专题调研,对2013~2015年度全省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等9个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查出的相关问题作出了严肃处理。二是认真组织“常宁市专项资金管理问题”专项调查,提出了处理建议。目前,常宁市纪委、市林业局正在推进有关整改工作。三是强化资金的信息化管理。正在建设“湖南营造林信息管理系统”和“湖南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争取将林业项目资金监管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到相关信息系统之中,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项目资金分配、兑现、使用、管理等的全过程、可视化监管,促进惠民政策“落地”、惠林资金“落袋”,维护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

  (三)项目建设方面

  8、关于违规操作的问题。针对2006年2月“省森林植物园火烧坪地段土地出让问题”,省林业厅已于2011年1月对相关人员作出了相应处分。通过巡视,省植物园党委深刻反省,认真整改,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监督执纪问责办法》等,组织园内涉及工程建设的部门集中学习,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针对“‘森林城’中央空调使用问题”,协同森林城小区物业完成了住户中央空调运行成本测算,召开了森林城小区中央空调管理专题会议,决定从2016年底起向森林城住户收取中央空调使用费。

  9、关于未批先建的问题。针对湖南林业种苗中心对外专家楼及其配套工程的问题,正在积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外专家楼建设的指示精神加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整理、补充、完善用地审批手续等资料,妥善处理相关问题。针对湖南林业森林康养中心项目建设问题,省林科院党委高度重视,在建设手续行政许可方面,已督促湖南北大未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规划部门已受理相关材料,正在等待处理意见。针对文景高尔夫练习场的问题,省植物园已按照巡视组的建议,督促承包商开展整改工作,将高尔夫练习场改造为涵盖球类、健身、休闲运动等为一体的文景体育运动中心,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手续。针对厅机关职工小型活动中心未批先建的问题,已多次与管理部门沟通,积极补充完善资料,正在依法办理规划、建设施工手续。

  (四)“四风”方面

  10、关于公款宴请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针对经办人员将无接待函的接待费进行捆绑开票结算的问题,厅纪检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开展了诫勉谈话,责成经办责任人赔付了其中无法补齐手续的费用5150元。以此为鉴,省林业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要求接待时严格按被接待的单位、对象、公函、陪餐人员、餐费明细等内容制定详细清单,并逐级审批,从制度上避免出现接待清单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11、关于二级单位违规发放有关经费、自定薪酬的问题。一是将省林勘院、省林科院相关人员逐步按编制归位,其工资、绩效奖金按归位后的岗位发放,今后不再出现混编现象。二是将“厅安委办发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的2.7万元全额退回,并制定和完善了一批管理制度,严格厅机关和厅直单位的财务管理。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审工作制度,规范审计流程,加大内审力度,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利用社会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果。

  12、关于领导干部在学会协会兼职取酬整治不力的问题。一是大刀阔斧撤销核减学会协会。对林业系统的学会协会进行了清理,制定了《湖南省林业厅机关干部职工在学(协)会兼职清理整改方案》,决定注销湖南省狩猎协会、湖南省林业经济学会、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协会、湖南省生态文化协会等4个学(协)会;将湖南省花卉协会、湖南省林业产业协会、湖南省油茶产业协会等3个协会纳入行业协会并与厅机关脱钩。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学(协)会兼职的规定,不能兼职的一律不准兼职,确需兼职的报省委组织部或厅党组审批。目前,已全面停止厅机关领导干部在协会的兼职工作。对原2位领导干部在学会协会兼职领取报酬的,已督促退还所取全部兼职酬金。三是严格学(协)会财务管理,严禁机关干部在学(协)会票据上签字,坚决杜绝厅机关处室在学(协)会报账开支。启动对学(协)会风险评估、业务流程再造工作,不断健全监管机制。对3起分别以评审费、专家咨询费、配套费为名在学会协会支出费用的,全部予以退回;对个别开具出差中餐费发票在协会报销的,责令由本人承担;对开具连号加油发票的,已责成经手人退回连号发票油料款。

  13、关于学风不太浓、玩风较甚的问题。一是大兴学习之风。制定了《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兴学风、转作风”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林业厅厅直系统“兴学风、转作风”考核办法》,提出了八项具体措施。要求以支部(党委)为单位每年至少提交1篇调查报告并进行专项评比,鼓励党员干部学政治、学业务,对参加学历教育取得文凭的给予相应奖励,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严肃生活纪律。中秋、国庆期间,派出督导组开展明察暗访,严查“四风”问题,严禁党员干部打牌、打麻将赌博,倡导积极向上、情趣健康的生活方式。三是规范福利发放。工会发放节日慰问品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有关会费收支管理规定。四是严格执行《湖南省林业厅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对派车、租车、维修等实行网上申报、审批,杜绝违规使用公车现象。

  14、关于工作部署没有完全落地的问题。一是深化作风转变。规定厅领导和业务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每年下基层一般不少于36天,其他处室副处以上干部每年下基层一般不少于24天。二是坚决整治“四风”。加大了对反“四风”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等的明察暗访。以省纪委、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的反“四风”通报为明镜,开展警示教育。三是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厅党组部署开展了“转作风、提效能”活动,确保改文风、转会风、出实招、求实效。四是建立工作督办和调度制度。对重大工作实行每月有调度、每季有分析、半年有通报、年终有总结,推动工作部署落地生根。

  (五)干部人事工作方面

  15、关于干部提拔中有“小圈子”的现象。一是制定了《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议事规定》,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流程、从严管理。二是专门组织召开了2015~2016年度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三是加强对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行为;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行为,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6、关于“三超两乱”的问题。一是严格按“三定”方案和省编办的批复核定设立内设机构。对于加挂牌子的内设机构严格控制在核定的干部职数内,并逐步做到与省编办核定的内设机构一致。对于机关目前“混岗”的年轻干部拟择优选拔一批到事业单位任职锻炼,有针对性地进行身份编制转换。对于使用行政编制的5名非行政处室人员,年龄超过50周岁的人员调回机关工作,年龄50周岁以下的编制和工资关系转入其任职单位。不再设置调处山林纠纷(信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职务。二是严格干部任免程序。干部提拔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相关规定。前期破格提拔的干部情况已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认定。三是积极消化解决超配干部。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超配职务问题,按照政策正在消化解决,严格按规定不再配备非职干部。对于因历史原因导致未核定机构级别的4个参公单位和2个事业单位,正在积极与省编办、省公务员局衔接,争取尽快核定机构级别和职数。四是制定了《湖南省林业厅机关干部轮岗交流暂行规定》,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五是对不符合干部人事工作规章制度精神要求的行文予以了纠正,严格按照规定印发干部任免文件,确保发文职务与向省委组织部备案职务统一。厅机关公务员到厅属事业单位任职,一律按照规定转相关关系。

  17、关于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问题。一是对巡视组抽查反馈意见的40人个人事项填报数据重新进行了调查核实,对少部分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干部,分别作出了诫勉谈话或暂缓提拔的处理。二是制定了《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权威性、纪律的严肃性。三是对全厅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审核,未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点信息涂改、造假的情况。

  (六)其他问题

  18、省林业厅机关、省林勘院财务管理的有关问题。省林业厅对机关财务管理问题进行了专门调研,确定采取“一个规程、两员交流、三级授权、四道屏障”的整改措施。即:制定了《湖南省林业厅机关财务报销规程》,对财务核算员与内审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坚持按金额实行“三级授权”审批,并设立了处室主要负责人、分管厅领导、财务窗口、定期“回头看”等“四道屏障”,以杜绝财务报销中的不规范行为。省林勘院对财务管理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制定并完善了《生产部门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完善财务审批程序,严格区分林业项目资金与经营创收资金使用,防止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出台了《项目临时用工管理办法》,规范临时用工人员劳务合同签订、劳务费用控制限额。加强了对各投资实体财务管理,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成本控制,充分发挥各投资实体在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针对“2014年4月18日林勘院从松珏图文设计制作部开具18张连号发票打乱报销问题”,经核查,打印制作属实,但财务报销时存在不规范报账情况。对此,省林勘院党委、纪委对财务部门前后任负责人、经办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在全院通报批评。

  19、关于信访交办件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第六组交办省林业厅的7件信访举报件,厅党组专门成立了由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杏武任组长的巡视转办信访件调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两见面,三不限”要求,分类处置、逐件核实,责任到人。7个信访件已完成调查任务,形成调查报告,上报省纪委。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也已分别与信访当事人(实名举报)、被举报人及相关人员当面交谈,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被举报人表示完全接受组织处理意见,并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增强纪律观念。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湖南林业改革发展更上新台阶

  一是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进行的各项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紧盯不放,不松劲、不减压,推动尽快解决。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和改革发展建议,脚踏实地,稳步推进,打好攻坚战。

  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厅党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从严纪律要求,从严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权力运行,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省委政令在全省林业系统的畅通。

  三是持之以恒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驰而不息,落地生根。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整治“四风”,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确保林业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85550764;电子邮箱:hnslytrjc@sina.com。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夏君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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