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1月1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梁美兰 实习生 徐扬)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湖南省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的实施方案》。湖南将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卫生计生、招标投标、教育科研、电子商务等七大重点领域先行先试。
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社会主体进行公共信用记录核查,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或信用信息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会主体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例如,在教育科研领域,将教师的个人信用记录作为入职审查、日常管理的必要条件之一。在课题申报等环节,将个人、单位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之一。
《方案》还明确,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奖惩机制。对严重失信社会主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如依法重新评定或撤销相关资质等。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失信主体将限制出境,限制购买不动产等。
来源:红网
作者:梁美兰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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