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1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梁美兰 实习生 徐扬)排污口直排河流的污水来自哪里?污水里含有什么?发现问题联系什么部门……这一系列疑问都随着一张贴在入河排污口上的“门牌”得到答案。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11月9日公布《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入河排污口设立的明显的标牌上应注明主要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排污单位名称、监督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
《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入河排污口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新、改建和扩大入河排污口的审批要建档,并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普查。
来源:红网
作者:梁美兰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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