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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检察院对新录人员开展系列廉政教育

来源:红网 作者:黄军兴 编辑:王津 实习生 李凤 2016-11-22 10: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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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蓝山县分站11月22日讯(通讯员 黄军兴)为加强对新录用人员的廉洁从检和作风纪律教育,强化新录人员的廉政意识,尽快适应检察工作,近日,蓝山县检察院纪检组对5名新录人员开展系列廉政教育。

  进行廉政谈话。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军兴首先组织新录人员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15条禁令”》《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和《蓝山县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等制度和规定,然后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三要严守工作纪律,防止“跑风漏气”现象发生;四要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从检的各项制度。

  发放廉政书籍。向全体新录人员发放省检察院编印的《检察人员纪律手册》和县纪委编印的《漫话新规》等廉政书籍,同时要求新录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检纪上远离高压线。

  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组织全体新录人员当场签订了《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承诺书》,《廉洁从检承诺书》共计25条,以严肃政治纪律作风、办案纪律作风、工作纪律作风、生活纪律作风和廉政纪律作风等方面为主要内容,要求新录人员在执法、社交活动中规范自身言行,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反对“四风”,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开展廉政测试。组织新录人员进行廉政知识测试,测试内容涉及《最高人民检察院“15条禁令”》《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和《蓝山县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等制度和规定。

  通过廉政教育活动,全体新录人员深受教育,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党纪、检纪法规和廉政规定,自觉遵守各项检察纪律,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一名清正廉洁的人民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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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军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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