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石门县分站11月29日讯(通讯员 夏召松)日前,湖南省石门县车改办出台了《石门县公务用车车辆保留方案》,对全县公车改革后各涉改单位车辆保留计划进行了详细安排。
《公车用车车辆保留方案》以石门县2013年财政局社控车辆编制为基数,按照执法执勤用车保留70%,其他车辆保留30%原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重点考虑了山区乡镇、组阁局用车需求,全县车改前涉改车辆364辆,车改后仅保留153辆,减少车辆211辆,节支率达18.38%。
来源:红网
作者:夏召松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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