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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手续再简 门槛再降 覆盖面更广

来源:红网 作者:陈姿雯 编辑:刘惟烜 2016-11-29 08: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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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分站11月29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陈姿雯)2015年9月21日,湖南湘潭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2016年9月20日,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湘潭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再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前两次重要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个体工商户由于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在改革的范围内,他们依然需要分别前往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税务两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商事登记制度的深入推进,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呼声越来越高。8月,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将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延伸,从今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市场准入模式与“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类似。这项改革,将惠及湘潭现有的近10万户及每年新增的约15000户个体工商户。

  每天新增约60户个体经营者

  个体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创业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公民从事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市场主体形式,从事个体经营是人民群众参与经济建设、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方式。从全国来看,自1980年我国颁发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至今,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总数已达5700万户。

  从我市来看,截至11月24日,我市进行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总数为99437户,占市场主体总数的一半以上。其中,今年新注册登记14187户,按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全市每天新增约60户个体经营者。

  戴强是今年6月注册登记的个体户,他告诉我们,自己先带上相关资料到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然后还需前往税务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在两部门间来回跑不说,填写资料也需要花费不少时间。像戴强一样,在今年12月1日之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经营者,都需要分别向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和税务部门依次申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两证变一证,多表变一表

  需要往返两个部门、提交两套资料、填写多张表格……在市场经济平稳发展的大环境下,尤其是在企业实行“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时间从一个月缩短到几个工作日,投资办企业的效率大幅度提升后,个体工商户仍然要到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税务部门分别办理登记手续的问题逐渐凸显。

  今年5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确定为今年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8月底,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发布了《意见》,确定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由原来的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简化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是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后,市场准入新模式中的新成员。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减少了重复性审查,优化了个体工商户的市场准入流程,并推动相关部门工作整合和信息共享,降低了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制度性成本,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更加优良的公共服务环境。

  营业执照稍有变化

  个体工商户实行“两证整合”后,营业执照与之前的有什么变化?

  我们从市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科了解到,新的营业执照保持竖版,正本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类似,都载有由18位数字组成的“身份证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照面信息中“经营者”的位置调整至“名称”前,另外,二维码也做了相应调整。

  营业执照副本最大的变化,是背面增加了须知,包括个体工商户应知晓的关于工商、税务部门的内容。

  “两证整合”后,市场上个体工商户将出现三种式样的营业执照:加载了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4年版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旧版本营业执照。其中,前两种营业执照为竖版,旧版本营业执照为横版。

  换照不强制、不设过渡期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是否和“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一样,设有期限?市工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个体工商户数量大,情况较为复杂,“两证整合”并未设定过渡期,对于改革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除办理变更登记和主动要求换照的以外,不设置换照期限,不进行强制换照,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减少个体工商户的负担。

  相对于“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两证整合”强调了信息系统的支持,税务部门将向工商部门回传“清税信息”、“日常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三类信息。尤其是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过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若其申请注销登记,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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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姿雯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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