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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 嫌犯被警方当场控制

来源:红网 作者:郑江晖 杨婵 丁进强 编辑:王津 2016-11-30 15: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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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网友拍摄)

犯罪嫌疑人接受警方问讯

  红网常德分站11月30日讯(分站记者 郑江晖 通讯员 杨婵 丁进强)11月29日晚8时许,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公安局皂市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该镇某宾馆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接警后,皂市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犯罪嫌疑人朱某林(男,40岁,石门新铺乡人)被当场控制。

  经查,受害人名叫耿某文(男,60岁,辽宁省营口市人),已被当场砍伤致死。耿某文系辽宁橘商,与犯罪嫌疑人朱某林的妻子张某某于2015年下半年相识。当时,耿某文在皂市镇收购柑橘,张某某为照顾读高三的儿子,在皂市镇租房陪读。期间,张某某曾在耿某文处打临工,帮助收橘子。此后二人常有联系。朱某林心生不满,且怀疑妻子与耿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经常与妻子发生争执。今年10月,又到柑橘收购季节。随丈夫到深圳打工的张某某提出自己要回石门帮耿某文收柑橘,并执意从深圳回到皂市,夫妻矛盾加剧,为此,两人还在11月23日离了婚。随后,张某某即与耿某文公开在皂市镇某宾馆同居。朱某林闻听,加上自己此前的怀疑得到证实,深受刺激。11月29日,专程赶到皂市镇,待张、耿二人当晚7时许一同进入某宾馆房间后,踹门而入,用此前临时在皂市镇某超市购买的一把菜刀将耿某文砍伤致死。

  经审讯,朱某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郑江晖 杨婵 丁进强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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