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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火葬区单人双人骨灰安葬面积均不得超1平米

来源:红网 作者:颜宇东 编辑:王娉娉 2016-12-04 09: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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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2月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颜宇东 实习生 唐雪雯)湖南将适当扩大火葬区的范围,原则上县城所在地均划为火葬区。12月3日,记者从湖南省民政厅了解到,由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发改委等出台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

  湖南提出,将适当扩大火葬区的范围,原则上县城所在地均划为火葬区,火葬区范围要明确到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同时,将依法推行遗体火化、骨灰或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在火葬区,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对超标准建墓立碑的,湖南相关部门将依法通过拆除、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改造。

  湖南还要求各地要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把树葬、草坪葬、花葬、撒散、江(河、湖)葬、格位葬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区自愿火化、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搞水泥石材固化等生态葬法,纳入奖补范围。群众有意愿且有条件的地区,可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

  在土葬改革区,遗体应在公墓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单具遗体安葬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多人的遗体合葬,每增加1人,增加用地不得超过2平方米。湖南还提倡,减少地面硬化面积,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以树代碑;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骨灰墓或遗体墓采用立式碑的,高度不得超过80厘米,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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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宇东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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