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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新材IPO获发审会通过

来源:红网 作者:郭志强 编辑:李艳华 2016-12-07 2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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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2月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郭志强)12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主板发审委2016年第17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湘股板块又将迎来一位新成员。

  根据泰嘉新材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中公司拟发行新股不超过3500万股,拟公开发售股份数不超过700万股,募资4.27亿元,所募资金主要用于年产13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建设项目、双金属带锯条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泰嘉新材成立于2003年10月,主要从事双金属带锯条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2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审委曾否决了泰嘉新材的上市申请,涉及金锯联、长沙环胜与湖机国际的股权、业务和人事关系是导致当次IPO被否的三大因素。

  梳理中国证监会的发审意见,泰嘉新材今天过发审会也属于“惊险一跃”,发审会针对泰嘉新材的材料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并要求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1、2016年11月,发行人控股股东香港邦中将所持发行人3,926.49万股股份以3926.49万元转让给长沙正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前述股权转让所履行的程序和相关披露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前述事项的核查情况,并就该转让行为是否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2016年1月1日至11月30日的经营情况,今年全年是否会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是否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相关情况。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国内经销商采取“年周转额+月结额”的结算方式的具体情况,该结算方式下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大幅上升是否对发行人的未来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发行人在上述销售结算方式下所执行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是否谨慎。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2014年8月发行人对全资子公司湖南泽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具两笔没有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的具体过程、履行程序及整改情况,发行人与票据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前述事项的核查情况。

来源:红网

作者:郭志强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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