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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通报6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康晓乔 2016-12-22 22: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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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桂东12月2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湖南桂东县纪委通报六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

  1、沙田镇原党委书记陈登波等人违规变相购买公务用车、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陈登波在担任沙田镇党委书记期间,2013年7月,沙田镇政府违规变相购买公务用车;2013年11月,沙田镇政府违规组织辖区内各村委主任和部分村支书等16人到海南公款旅游,支出旅游费用14500元。此外,沙田镇政府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对此,陈登波,沙田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利桥,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李正余,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曾林峰、郭星明分别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8月,陈登波、陈利桥、李正余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曾林峰、郭星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沙田镇大坑村党支部书记郭亚军违规为其母亲操办寿宴问题。2015年11月19日中午,郭亚军与兄弟姐妹为其母亲在某酒店二楼筹办寿宴,共计49桌,其中收受非亲属186人10920元。2015年12月,郭亚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全部退还所收取的非亲属礼金。

  3、县原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郭维滥用职权问题。郭嘉在担任县城乡规划处副主任期间、郭维在担任县城乡规划处主任期间,于2010年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超越设定的规划条件,未经省级文物保护行政部门同意,违法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控制地带范围内施工建设,最终违法建筑被拆除,导致损失76万余元,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财产受到严重损害。2015年11月,郭嘉、郭维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郭嘉、郭维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6年6月,郭嘉、郭维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重新确定职级待遇。

  4、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李辉亮受贿问题。李辉亮在担任桂东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期间,于2011年至2013年,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现金49000元。2016年2月,李辉亮因犯受贿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李辉亮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6年6月,李辉亮受到撤职处分,岗位工资由专业技术六级降为专业技术七级。

  5、县政府招待所职工何东文涉赌问题。2016年11月3日,县政府招待所职工何东文与另外3人在桂东县茅柳村某饭店打麻将赌博。2016年11月,何东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6、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临聘人员周圣鹏、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聘用司机胡斌吸食毒品问题。周圣鹏于10月13日19时许、17日16时许,胡斌于10月16日18时许、17日13时许在沤江镇罗霄社区麻树下谢某租房内吸食“冰毒”。县公安局分别于2016年10月18日、19日对周圣鹏、胡斌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周圣鹏、胡斌分别被解聘(辞退)。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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