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范典)12月21日,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公示2016年度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共有来自全省的223名教师在公示之列。
公示期为12月21日至12月29日。如有异议者,公示期间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反映到省教育厅职改办。联系电话:0731-82990352;传真:0731-89727930;电子邮箱:jszchn@126.com。
2013年,湖南在株洲和常德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4年2月,两地选出了首批19位拥有正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
2016年8月31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发布《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对于这些拥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公众给他们的称号是“中小学教授”。在此之前,湖南小学教师的职称中级就到顶,中学教师则是副高级到顶。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今年将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146名,12月底前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新体系下的首次评审。
来源:红网
作者:范典
编辑:陈佳婕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