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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检察机关全面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龙婧婧 编辑:王娉娉 2017-01-06 1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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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龙婧婧 长沙报道

  “谢谢检察院匡扶正义,谢谢检察院给我联系律师提供帮助!”2016年下半年的一天,湘潭的祁锦坤家属一行五人到湖南省检察院送来感谢的锦旗,他们从曾经的满怀怨恨变成现在满心的感激。这是省检察院首次适用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办理的原审被告人死亡而省院抗诉后改判无罪的刑事申诉案件。

  不服法院判决连续多年申诉终昭雪

  祁锦坤不服湘潭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对其以贷款诈骗罪判处的十年有期徒刑,连续多年写信申诉。2012年12月祁锦坤在服刑期间因患肺癌死亡后,其近亲属继续到处上访申诉,并在网络和报刊上大肆炒作。

  2013年5月,该案进入检察机关办理环节。省检察院申诉处受理后,立即联合湘潭市院与申诉人取得联系,多次沟通、倾听诉求。鉴于该案情况复杂,申诉人情绪激动,又没有委托律师,省检察院通过湘潭市院控申科主动联系湘潭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湖南同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成戊平为申诉人进行代理,由代理律师帮助申诉人梳理诉求并全程参与案件申诉复查办理。申诉人非常感动,表示此案的后续处理一定相信司法机关,绝不非正常上访,绝不制造负面舆情。经过省市两级院的联动配合,严谨细致地调查复核,省检察院对该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16年5月27日,该案依法改判无罪,祁锦坤终于沉冤昭雪。

  面对类似这种案件,申诉人有冤不知如何申诉、有理不知道如何有效申辩的情况,怎么办?2016年以来,省检察院在全省全力探索和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试图引入律师为申诉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加有效地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监督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出台办法 律师代理促维权

  2016年11月,湖南省检察院在总结提炼各地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出台了《关于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该实施办法创新性地建立了以律师代理申诉告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引导律师代理、代理律师意见评析为核心的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并通过设立申诉人自行委托律师代理、申请法律援助和指派律师代理等三种形式确保了律师代理申诉的全覆盖。

  省检察院控告检察处处长王东晖介绍,人民检察院对申诉人告知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的权利;对经济特别困难的申诉人引导其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对申诉人拒绝律师代理且就人民检察院已经依法办理的申诉案件继续重复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受理;认真听取、评析代理律师意见并确保代理律师在申诉案件办理中的各项执业权利等。

  该实施办法的起草和出台引起了中央政法委的高度关注,中央政法委两次来省检察院调研座谈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办法对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实现检察机关、律师、信访人之间的无缝对接,保障信访人的权利救济,提升信访群众的满意度将会起到很好的效果。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实行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案件127件,息诉119件,息诉率93.7%,有效化解了一些久诉不息的“钉子案”“骨头案”。

  灵活多样 律师值班解疑惑

  2016年3月,省检察院率先在全省建立值班律师接访机制。省检察院专门设立了值班律师接访室,配齐相应的办公设施、安检设施,为律师提供生活便利;律师协会在每个工作日派律师前来值班接访。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共有201名律师前来值班,接待上访群众599人,处理上访事项397件。省检察院控告检察处接访干警邓慧芳介绍,“律师值班接访对减少缠闹访、增强接待人员的公信力、减轻信访压力有明显成效。2016年上半年省院信访接待室缠闹访的数量比同期下降58.20%”。

  长沙、株洲、湘潭、怀化、永州、衡阳等各市州院及其基层院则根据各自信访量实行律师值班日制度或者律师预约接访制度,公示告知律师每周坐班接访的时间、律师基本信息等,引导信访人有序、有针对性来访,必要时检察机关帮助信访人预约律师接访。

  湖南湘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欧阳修文在值班接访并代理谭运姬、贺依云申诉案后感慨地说:“因为我们律师客观、中立的身份,能够消除信访人对司法机关及办案人员的疑虑和抵触情绪,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维权;我们在代理过程中发现案件确有错误或瑕疵的,可以直接向司法机关或办案人员提出意见,提高司法机关纠错力度。”

  搭建平台 律师参与强公信

  2016年3月7日,宁远县仁和镇村民李北平等十二人在永州市检察院办公楼前打着写有“冤枉,请政府作主,还李国跃一个公道”的横幅上访。该院控申处处长王党生在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后,果断决策,邀请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人才库中的九子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莫社平参与处置,在律师的答疑解惑和心理疏导下,该起事件得以平息。

  “律师对该案提出的三点意见,既可以弥补上访人法律知识的不足,又可以消除其与检察机关的对立情绪,提升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王党生介绍,这是永州市院实行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典型案例。

  与此类似的,湘潭市院、岳塘区院在办理袁季凡缠闹访案时,邀请了政擎律师事务所的张才勇律师和湖南同升律师事务所的王博律师参与公开答复会。在公开答复会上,律师逐一审核检察机关调查复核的证据材料并就其中存在的疑点当场询问袁季凡,一致认为信访人袁季凡的诉求于法无据,应不予支持,有力驳斥了袁季凡非法上访的企图,该案得以有效化解。

  以引入律师参与化解为切入点,以搭建公开透明的律师参与化解平台为载体,这是省检察院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的又一大举措,旨在借助律师的专业能力,强化信访群众对司法决定的信任度。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实行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29件,息诉601件,息诉率95.5%。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龙婧婧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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