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1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周清 唐聪)徐某买猫头鹰治病。不料买来的“药”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治病不成还得受法律惩罚。
日前,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以黄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徐某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2016年7月,黄某听信“偏方”可以治病,便以每只70-100元的价格向徐某购买猫头鹰用来治病。想到有利可图,徐某向黄某出售14只猫头鹰。经鉴定,徐某出售的猫头鹰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中红角鸮12只,雀鹰2只。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周清 唐聪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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