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赶在过年前拿回460万元
男子用法律为200名农民工工友讨薪;长沙县法院为农民工讨薪1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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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记者 陈诗娴 实习生 朱星锴 长沙报道
“可以过个开心年了。”1月13日,长沙县人民法院,福建人王新平(化名)终于领到了拖欠一年多的460余万工程款。
从2015年年底开始,王新平就开始苦苦追讨这笔工程款,2016年4月,无奈的他向法院提出诉讼,当年9月底又申请强制执行。得知欠款被追讨回来,王新平立马从福建赶到长沙,代表自己所在的施工队里200多位工友,前来取钱。
而和他一起来长沙的,还有另外三位民工代表,数月内,长沙县人民法院为他们追回了1200万元的工程款,而这些款项将全部返还给400余名民工。
工程垫付300多万工程款
“做这一行20多年了,没想到做这个项目让自己倾家荡产。”王新平告诉记者,自己是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人,16岁就外出打工,跟过的工程项目遍及全国。2013年,他接到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南公司”)的邀请,来长沙参与湘商鑫茂大楼的工程项目。进场前,他组建了一个施工队,务工人员除了自己老乡外,还有不少来自四川、贵州,一共200多人。
2013年9月13日,王新平与闽南公司又签订了《模板工程经济及责任承包协议书》,承包了外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工作等。最开始,闽南公司都会按照合同,如期发放工程款。不过,随着时间的后移,工程款开始变少,“他们(工程方)钱是会给,但只是一点点,而且各种不到位,其余就只能自己垫。”
王新平称,起初他担心钱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度,又怕影响工友的收入,所以自己垫付了不少。但时间一长,经济上就有点吃力。他也曾多次找工程方协商,却被对方以各种借口搪塞。2015年11月5日,湘商鑫茂大楼竣工验收合格,而此时,王新平已垫付了300多万元。
讨薪在催账声中过新年
2015年年底,王新平开始了这段艰难的讨薪路。“负担太重了。去年我都没回家,在这里(长沙)讨债。”一提起讨薪,王新平有些委屈。工程竣工后,他多次找到闽南公司协商,却一直无果。“去年几百人一起去讨,但就是回复没钱。”有一次,王新平甚至被保安撵了出来,而2016年的新年,他都是在催账声中度过的。
无奈之下,2016年4月,王新平找到易铁刚律师。在易铁刚的帮助下,他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民事二庭提起诉讼,并提交了与闽南公司签订的合同、工程结算单、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据。由于证据充足,法院受理此案,并进行审理。
法院追讨
多次奔波福建追回欠款
去年8月,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被告闽南公司应如期向施工队发放工程款。判决后,闽南公司没有上诉,但迟迟没有主动偿还工程欠款。
长沙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丁远超介绍,他了解到,被告方闽南公司是全国五百强企业,据此判断公司应该具备履行能力。丁远超介绍,调查初期,执行小组查找多个银行账户时,发现都已被冻结。由于闽南公司在福建多地银行开户,一星期内,执行小组在福州、厦门、泉州3个城市,来回跑了不下十趟。后来,执行小组在一张建设银行卡内,发现有一笔充足的资金,随即将这笔资金依据司法程序,扣划给讨薪工程队。“希望快点帮这些民工拿回钱,毕竟他们也需要钱过年。”丁远超告诉记者。
支招
农民工讨薪留存证据是关键
王新平代理律师易铁刚表示,此案之所以能够顺利审理完成,主要在于王新平提供了比较充足的证据,包括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工程结算单,以及建设部门对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这些都是审理的关键。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刘明律师介绍,依照本案情况来看,王新平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律师的帮助下讨薪,这种方式是合法且强有力的。刘明律师介绍,讨薪难点在于双方经常是口头签订协议,但这种口头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他建议,双方施工时应该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这能作为申诉的强有力证据。刘明律师介绍,农民工朋友需讨薪维权,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是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来源:红网
作者:陈诗娴 朱星锴
编辑:陈佳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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