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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年” 衡东八大项目集中开(复)工

来源:红网 作者:朱文华 苏建平 阳捷 编辑:唐韵 2017-02-15 16: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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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现场

  红网衡东县分站2月15日讯(通讯员 朱文华 苏建平 阳捷)2月9日,春节假后上班的第七天,初春的严寒还尚未褪尽,湖南省衡东县举行了八大项目集中开(复)工仪式,县委书记吴伟生宣布8大项目正式开(复)工。随着一声号令,机器轰隆,金城土菜园、聚味堂、坪桥二号安置房、坪石一号安置房、天英学校、沿江路、学府路、双园大道北等8大项目同时开(复)工,在全市率先掀起项目建设新高潮。衡东县的主要做法是:

  建立健全机制,全力推动项目建设

  2016年,衡东县按照市委“项目建设年”部署要求,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县26个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44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指标125.7%。2017年1月12日,新年伊始,衡东在全市率先召开县委2017经济工作会议,会议确定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促投资、稳增长的第一动力,积极开展“项目推进年”活动,下发《2017年衡东县“项目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投资额将项目进行分类,即1000万元以上的为重点工程项目,1000万元以下的为重点工作项目。按照“开工一批、推进一批、建成一批、立项一批”的思路,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工程项目82个,总投资约162.25亿元,计划投资63.43亿元;抓好重点工作项目31个,总投资约8.65亿元,计划投资约4.91亿元。

  为加强项目管理,衡东县委、县政府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陆续出台《衡东县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衡东县重点工程建设信息联络员考评办法》《衡东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和《关于分块成立衡东县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工作班子的通知》,针对项目责任单位出台《衡东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考核办法》,大力推动项目加快建设。为推进项目顺利落地,出台《衡东县项目建设环境服务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为破解项目建设瓶颈,出台《衡东县征地拆迁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衡东县委、县政府与项目责任单位签订《衡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差异化制定“项目建设推进时间表”,明确了项目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了项目建设责任。

  为落实项目责任,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衡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衡东县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工作班子”,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套班子、一条龙服务、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推进机制,各项目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项目清单实行项目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工作项目,由分管县级领导牵头,各项目单位、责任单位包干负责。成立“衡东县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矛盾协调工作专班”,由一名县级领导带队,配备一名工作组长(原则上由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负责人担任)、一名政法干部、一名县委特派员、2-3名乡镇干部和一名责任单位工作人员,负责整治和查处阻挠、破坏项目施工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施工环境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同时,配齐配强县重点办干部队伍,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

  加强调度排忧,促进建设提速提效

  秉承“协调、服务、监督、管理”的宗旨,衡东县积极开展推动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以“月嫂式服务”贯穿项目策划、招商、前期、落地等各个环节,全力做好项目建设的审批指导、要素保障、施工协调等工作。充分发挥“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职能作用,为业主排忧解难。对于仅涉及单个部门的问题,县重点办积极主动与该部门对接,帮助业主协调解决;对涉及多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项目联系领导汇报,并召开专题调度会议研究解决,促进项目建设提速提效。

  为了解项目建设情况,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衡东县委书记吴伟生、县长徐志毅定期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到项目现场办公。为提高督查质量,将全县重点项目分成4个区域,由衡东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和县重点办分别定期进行督查,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月督查、月通报、月奖惩”的工作机制,对重点工作项目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年终考核”。根据督查情况,下发“督办函”要求整改落实,督办后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下发“书记、县长督办函”,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加大奖惩力度,激发推动工作活力

  强化奖惩激励机制,严格实行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建立“项目推进年”活动暨项目建设专项奖,推行以奖代补制度,衡东县财政每年拿出500多万元用于奖励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在重点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方面,每月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评选出一类、二类、三类先进项目若干名,分别奖励1万元、8千元、5千元。年终对项目建设年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实行项目推进完成情况与具体责任人的绩效目标考核挂钩,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要求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年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考核结果作为重点工程建设绩效奖励和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在征地拆迁考核方面,根据征拆工作量的大小不同,单项奖励1-5万元,年终综合考评再评选征地拆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分别奖励5万元和2千元。对年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取消该单位年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在项目落地环境服务考核方面,通过综合考核和社会公开测评,从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社会管理等部门中评选出先进重点工程建设服务单位,设立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万、3万、2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朱文华 苏建平 阳捷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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