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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民房办屠宰点 销了上百吨白板肉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编辑:王娉娉 2017-03-14 10: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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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3月1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周洁)翻开杨某的黑色记账本,整整30多页,记载的是杨某7个月的生猪进货记录。2016年2月至8月,杨某在天心区以每月一千余元的价格租房私自办起了生猪屠宰点。截至案发,共屠宰了1300余头生猪未经检疫便销往市场,非法经营数额达400余万元。

  3月13日,经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以杨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我就是看别人都是这么杀的,不知道要办相关资质。”今年52岁的杨某原本在红星屠宰场负责屠宰生猪,一次屠宰时一位前来购买猪肉的顾客向他透露做猪肉屠宰生意利润丰厚,杨某心动了。2016年2月,在没有办理任何审批程序下,杨某在天心区租了一户农民家的两间杂屋,设立了一个非法屠宰点。这两间杂屋,一间专门用来屠宰生猪,销售“白板肉”,一间用来养猪。

  之后,通过朋友的介绍,王某来到杨某的屠宰点负责屠宰生猪。按照约定,王某每屠宰一头生猪,杨某支付给他26元报酬,每十天结算一次。

  “我每两天就需要进一次生猪。”杨某称,他在宁乡、浏阳、湘潭等地找当地的收猪经纪人收购生猪,每头生猪毛重约300斤,每次收购的数量约为20头左右,价格一般为9元每斤。每次进生猪,杨某都会在自己的黑色记账本上进行记录,几个月来,杨某记录了整整31页的账目和3页联系电话。“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没想到是犯法,早知道我就不杀了。”

  2016年8月2日2时许,正在屠宰点内屠宰生猪的王某被警方抓获。“我见来了很多执法人员,就从后门直接跑出去了,当时跑太急了记账本和手机留在了现场。”王某供述,根据统计他总共经手了1318头生猪,除了查获的17头生猪还没有来得及销售外,其余的1301头生猪全部销售了。

  截至案发,杨某非法经营数额达到400余万元,扣除给王某的工资2.7万元,杨某从中获利5.1万元。

  检察官说法

  根据我国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此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具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等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备以及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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