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1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他曾是沅江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本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料他被挖出20次收受8家单位或个人财物。3月17日,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行贿罪,沅江市原市长肖胜利(正处级)站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起诉书指控,他受贿74万余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3000万余元、行贿13万元。
娄底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肖胜利在担任沅江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为谋求职务上的晋升,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2011年11月至2015年4月担任沅江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长期间,肖胜利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湖南华诚某公司等单位所送财物20次,其中收受人民币现金72万元,收受价值2万元的购物卡4张及一张价值7800元的按摩椅,折合人民币共计74.78万元。
2011年8月至2012年9月,违反税收相关规定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在收购不动产过程中违规决定为某制衣公司承担纳税义务,对不动产不予评估,借款给湖南某麻业有限公司,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共计3004.346786万元。
另外,肖胜利为感谢原益阳市委书记、湖南省委副秘书长马勇(另案处理),在2013年春节至2014年国庆节期间,4次送给马勇13万元。
在法庭的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肖胜利起立发言,表示万万没有想到今天站在被告席上,接受人民的审判,感到非常懊悔。他说,自己辜负了组织的重托,没有守住底线,接受了他人的不义之财,也践踏了党纪国法,并愿意认罪服法。同时,到案后主动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希望法院根据事实情节对他减轻处罚。
经过当天审理,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编辑:夏君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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