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4月13日讯(通讯员 王晋 何云娜)随着微信、qq等软件的普及,一些不法分子却把它当成了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近日,湖南省醴陵市警方破获了一起克隆微信头像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涉案金额12350元。
今年3月,醴陵市明月镇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一位林女士称有人使用与朋友的一样的微信头像昵称,向其诈骗了2000元。“我当时以为她等钱用,二话没说就转账了。”据林女士介绍,转钱后,她发觉不太对劲,便打电话核实对方是否有在微信上找她借钱,结果发现被骗了。原来当天,她林女士接到“芳芳”的好友申请。对方头像和自己的朋友完全相同。在发来的申请中,对方备注“误删好友重新添加,请通过”。她没有多想,就添加了“芳芳”。过了一会,“芳芳”发来消息,说自己有急事,想借2000元周转几天,三五天内就还。对方的语气很急迫,林女士以为“芳芳”遇到麻烦,便将钱转了过去。接警后,明月镇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通过大量摸排和细致调查,确定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将其抓获归案。
被骗的还有熊先生、连女士等。经审讯,自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男,33岁,明月镇人,嫌疑人是冒用受害人的熟人的微信头像、名称骗取受害人信任并聊天,再以各种理由借钱骗受害人微信转账或发微信红包,并以此方法先后作案10余起,诈骗金额共计1235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微信或QQ上,不管是多熟悉的亲戚或朋友,如果对方提出借钱、汇款、现金转账等要求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辨别其真伪,最好事先打电话确认下,以防被骗。
来源:红网
作者:王晋 何云娜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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