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县分站5月12日讯(通讯员 赵彬)5月9日,湖南省蓝山县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立行立改,关停和拆除了位于新圩镇上清涵村的一家未批先建非法选矿厂,并将违反环评制度的企业负责人廖某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行政拘留。
这家非法选矿厂位于新圩镇上清涵村的一处山头上,未经环保审批及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就投入试生产,将废水直排造成周围水体污染,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针对这一情况,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立即赶赴现场查勘,并下达了责令停厂、改正行为决定书,要求限期拆除其生产设备,但该厂当事人拒不执行。
对此,县环保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依法对该案移送公安,并将该厂当事人廖某给予行政拘留。
目前,该厂已停厂断电、自行拆除其生产设备和房屋,涉案当事人廖某因涉嫌违反环评制度被行政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赵彬
编辑: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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