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分站6月15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陈妙琼)“这个政策好!先治病后交钱,老百姓进医院看病方便多了!”日前,长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长沙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长沙县实施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全县26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面实施该方案,有效解决贫困人口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
先治病再缴费
低保户看病轻松多了
昨日上午,在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医保科“贫困患者一站式结算”窗口,高桥镇居民苏准十分激动,他刚刚签署了“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这样我就不用因为一时交不起医药费而耽误病情了。”
今年52岁的苏准是一名低保户,因为患有甲亢和心衰,常年需要住院打针。“以前住院要交押金,我根本没有那么多钱,现在可以先治疗再付费,然后缴纳除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外的自费部分即可。”说起“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苏准十分感激。
带齐相关材料
就可直接住院治疗
长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凡在长沙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低保对象均可在县域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全县26家医疗机构包括长沙县妇幼保健院、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长沙县中医院、长沙县星沙医院、长沙县精神病医院及20家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符合救助要求的患者需要带上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当医务人员核实身份无误后,就可直接住院治疗,不需要交纳住院押金。”该负责人提醒。
“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
长沙县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均已建立完善贫困患者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机制。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救治对象住院费用结算,并推进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
据介绍,患者治疗完毕后,需要拿疾病诊断证明书、定点医院入院通知书、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到镇(街)民政办办理准予救助通知单,并将准予救助通知单交所住医院医保科。出院结算时,医疗救助系统直接生成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结算单,救助对象签字确认救助金额,并结算个人承担费用后即可办理出院。
此外,对于确有困难的农村贫困患者,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还可通过与医疗机构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明确还款时间,予以办理出院手续。
来源:红网
作者:陈妙琼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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