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1日讯(记者 李慧芳) 在县里指定的地方卖个红薯白菜等农副产品,或摆个小摊帮人缝个衣服、修个鞋子之类的便民劳动……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这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办法》明确规定,以下经营活动都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同时,《办法》规定查处部门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引导经营者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办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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