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1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欢)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湖南省纪委对衡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罗东海,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辉,郴州市政协原主席刘广明,省住建厅原副厅长王智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罗东海在担任衡山县县长、县委书记,衡阳市委常委、秘书长、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从事金融活动提供便利等。
李辉在担任耒阳市委副书记、市长,衡山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向国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
刘广明在担任郴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
王智光任省建设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礼金。
三湘风纪网提到,罗东海、李辉、刘广明、王智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但在组织审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问题,主动上交违纪所得。考虑到罗东海等4人认错、改错、悔错的态度,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罗东海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给予李辉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给予刘广明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按正处级重新确定退休待遇;给予王智光开除党籍处分,按科员重新确定退休待遇。
来源:红网
作者:王欢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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